李忠卿:谁是少年制毒卖钱的主犯?
作者:李忠卿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6岁少年利用化学知识,打起制毒卖钱的主意,并在邻居、亲人的帮助下,共制造出约18公斤甲卡西酮。近日,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以涉嫌制造毒品罪将刘宏、刘林军、杨芳、贺小军批准逮捕。(11月29日正义网)
制售毒品,这是一个死罪,只要达到相应的数额,就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法律的刚性原则就是如此,谁触碰底线如同走向了刑场。
16岁少年,还处于懵懵懂懂的时期,“三观”还未成形,家长作为监护人,必须指导、教育孩子健康成长,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能做,必须旗帜鲜明,没有协商的余地。就湖南这名16岁少年来说,爱好化学知识,确实是一件好事,说明孩子天资聪慧,有很大的可塑性,只要教育得法,孩子长大成人后一定会实现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赚钱回报父母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这个少年的家长偏偏不走正路,看到孩子有利用价值,居然打起了制毒的馊主意,就连邻居也参与其中,大家以为这样赚钱快,也不大可能引起外人怀疑,没有人会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会制造毒品,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亲人与邻居自掘坟墓,孩子则被当成了垫背,真是可悲可叹。
就这个案例而言,我以为孩子的家长与邻居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在量刑时,我觉得主犯不是孩子,恰恰是那些见钱眼开的成人,如果其家长与邻居还有一点良知,还懂得一点法律常识,就绝不会让孩子制毒来祸害人类。不作死就不会死,谁作死就一定会死,这个道理恒古不变,值得世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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