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 列表

两公斤重的哑铃从天而降,砸到谁的头?

2018-07-22 07:20:1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这起高空抛物事件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但回想起来仍令人心有余悸。高空抛物从熊孩子到成年人,从无意为之到有意为之,从哑铃、砖头、酒瓶、菜刀、花盆等到窗户脱落、墙体剥落。伴随...

  作者:张连杰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前几天,南宁市东洲路某小区3楼的业主张先生突然听到重物落地的声响,他迅速跑到与阳台相连的一个小平台上看到,砸下来的是两个小哑铃,每个哑铃约两公斤重,阳台的地砖被砸出坑,哑铃坠地后自身包裹的一层胶体也出现了裂口。张先生向物业反映了此事,随后其他业主得知此事后,在业主群里议论开来。大约晚上7时许,该栋居民楼的24楼业主在群里主动致歉,声称哑铃掉落是自己的儿子所为,并请求大家的原谅,鉴于24楼一家能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而且事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张先生和其他业主也表示出了谅解。

  这起高空抛物事件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但回想起来仍令人心有余悸。高空抛物从熊孩子到成年人,从无意为之到有意为之,从哑铃、砖头、酒瓶、菜刀、花盆等到窗户脱落、墙体剥落。伴随而来的,是经常造成的恶性伤害事故,砸坏了车,砸烂了物品,甚至砸死过路行人的也不在少数。每年这类新闻见诸报端网络者屡屡不绝,无非是换个地方,换个抛落的物品,越来越高的楼房并没有让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高尚,高空抛物已然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我们除了每次呼吁社会公德外,也只剩下一次次的感叹与唏嘘。

  《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但是由于高空抛物常常随机出现,并且转瞬即逝,具有不确定性,使得查找抛物人的难度增大了许多,因此目前在社和物业大多采用温馨提示及倡议书等方式,希望在从道德教育和法律宣传的角度,减少高空抛物的行为。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例如新加坡环保署在全国安装了700多个摄像头,并且呼吁市民发现高空坠物或高空坠物危险时果断报警,收效显著。而香港也在公共屋村共安装了145套“天眼”,3年来透过“天眼”搜集依据而成功检控的个案高达70多起,有效地促进了对高空坠物行为的取证和惩治。

  当然仅仅依靠高科技手段和设施遏制高空抛物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并不能治本,但这种做法毕竟给我们培养公共安全意识赢得了时间。

  高空抛物虽说是公德心缺失、文明素养缺失。但归根结底还是公共安全意识的缺失,无论是熊孩子还是成年人,都应该补上这堂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的课。我们首先应当时常提醒自己和孩子,绝对不允许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其次对周围可能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高空抛物安全隐患,要及时告诉相关管理人员,防患于未然,尽量把可能发生的悲剧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高空抛物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拒绝高空抛物,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遵守的道德和法律准则,愿高空抛物的悲剧能够让人们警醒,让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人真正迷途知返,让高空抛物的行为就此销声匿迹。

更多

热门关键词:哑铃 物业 管理 张连杰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