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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自家车位被占 9岁娃划车被判赔”的警示

2019-04-12 16:31:4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自己花钱买的车位,却成了别人免费停车的地方。这种现象,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地两地,许多小区都有,确实让人感到心里不爽。...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在市区开发东路君悦兰庭小区,一位女子将车子停在他人车位上,该车位车主9岁的儿子气不过,直接将占位女子的车后门划出印子。(扬州日报4月11日)
  自己花钱买的车位,却成了别人免费停车的地方。这种现象,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地两地,许多小区都有,确实让人感到心里不爽。
  据报道,上个月31日,君悦兰庭小区业主邵女士开车回小区进入地下车库,发现自己的车位已经被别人的车子占据,心急自己的爱车没地方停放,她看到附近一个车位无人停车,便径直将车停在了这个车位上,然后回家了。第二天早上9点多,邵女士取车时,发现两侧车后门都被划出印痕。虽说自己占了别人车位不对,但邵女士认为他人划车也是不可取的,她随即报警求助。当天,邵女士通过物业,调取地下车位监控回看,看到一位孩童手上拿着东西,围绕自己的车子走了一圈,之后在自己的车门上划出了印痕。经警方调查,发现这位划车的男孩,今年9岁,是被占车位主人马先生的儿子。鉴于双方均是一个小区业主,修复车辆金额不是较大,双方自愿沟通协商,经过与被划车主邵女士确认,最终马先生赔偿邵女士400元修车费。邵女士也向马先生表达歉意,表示以后不会占用马先生家车位,双方握手言和。
  现实中,不少市民都有过车位被占的经历。虽然当事人都表示“气不过”,但多数人并不会采取划车的过激行为。在这起事件中,小男孩划伤邵女士的车身,涉嫌损毁公私财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幸数额不大,取得对方谅解可以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如果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那就不是车主双方可以协商的,公安机关必须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必须看到,邵女士也是有错在先。她看到自家车位被占,又着急停车,认为“马先生家的车位不常用,经常处于空置状态”,于是“直接将车停在了马先生家的车位上”,由于“自己考虑不周”,导致了自己的车身被划。这也是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的“导火索”。
  应该说,邵女士本来就不应该将自己的车停放在马先生的车位上。尽管“马先生家的车位不常用,经常处于空置状态”;邵女士家的车位被他人占用,应该自己去找占用人,让他将车挪开,而不应图自己方便,占用他人车位,如此下去,小区停车岂不乱了套?
  这起事件警示意义值得有关各方重视。首先,任性划车,涉嫌损毁公私财物,属于违法行为;“有车一族”,必须按规矩停放,不能随意占用他人车位;遇到自家车位被占,可通过物业、交警等寻找车主,要求其移开,千万不能一时冲动,以暴治暴,采取破坏性行为,遇有纠纷应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解决;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加强监管,尽职尽责,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就这起事件而言,有关家庭还必须强化对青少年的教育,遵纪守法,爱护他人财物,“勿以恶小而为之”,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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