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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网络诈捐消解爱心善行 亟需警企合力严惩

2019-08-04 06:28:49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个例。在此前一个多月,德云社相声演员吴某家人刚因为有车有房有医保还发起100万元筹款项目,陷入舆论的漩涡;广西南宁市一位母亲去年在慈善平台筹得善款25万元救...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自去年底开始,唐某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为由,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筹款。通过对唐某的一系列调查后发现,唐某所披露的病历、身份等多项信息系伪造,求助文章的内容系抄袭平台某真实案例,预留的手机号则是网络虚拟号码。因此怀疑唐某存在网络诈骗的可能,依据平台用户协议中有关冻结的标准,随即冻结了唐某在平台上的已筹款项。其后,水滴筹工作人员主动赴唐某所在地警方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相关材料。当地警方于3月15日依法对唐某刑事拘留。6月17日,警方以唐某涉嫌诈骗罪向达坂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13日,当地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法制日报8月2日)
  据唐某交代,其多次利用虚假病历在互联网从事诈骗行为。2018年11月,唐某通过QQ群购买了一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假病历,在另一网络筹款平台上发起求助,骗取款项858元并提现。因未被人发现,唐某在水滴筹平台又故技重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个例。在此前一个多月,德云社相声演员吴某家人刚因为有车有房有医保还发起100万元筹款项目,陷入舆论的漩涡;广西南宁市一位母亲去年在慈善平台筹得善款25万元救女儿,却被人揭露家中有多套房产、开奥迪车、经营餐馆;前年,广东省佛山市女婴洛洛重症住院,家人称无力承担医药费,在轻松筹平台发动筹款,筹到10万元善款。在洛洛不幸去世后一个月,她的父母却在朋友圈晒出了旅游、吃喝的图片,网友质疑善款被挪为他用,如此等等,“助长了诈捐者的贪婪欲望,消解着社会的爱心善行,让本应得到大力倡导的互联网公益常常陷入一地鸡毛的窘境”。
  网络诈捐事件何以频频发生?在尚未健全的审核机制下,网络个人求助中的信息公示环节往往成了最容易攻破的漏洞,加之,当下的慈善法并没有禁止个人求助,让诈捐者有机可乘。此外,监管责任主体不清晰、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规则不完善等,正是因为这些“漏洞”,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眼中捞取不义之财的机会,让诈捐行为有了生存空间。同时,个人求助的门槛低,规模大,网络平台审核甄别力量有限,家庭财产状况核查比对渠道非常匮乏,并不能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而这些被曝光的诈捐事件,结局“大多是道德谴责,真正追究法律责任的,在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中极少”。面对极低的违法成本和几乎可以不劳而获的可观收入,容易让一些人铤而走险,故意效仿。
  网络诈捐消解爱心善行,亟需警企合力严惩。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快监管制度建设,对个人求助行为的信息公开、平台责任、资金监管等做出一揽子的具体规定,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完善审核机制和追责机制,仅依靠平台自身是无法完全实现的。必须通过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建立起一个互联互通的信息核对网络,并通过技术手段,为网络个人求助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建立一个更强的安全保障。对于贩卖兜售虚假病历的行为,必须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全方位、多角度地实施全力围歼。对于网络诈捐,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堵住漏洞,而不是堵住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求生之路;对网络诈捐行为不能仅仅道歉、退款了事,必须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只有把违法成本提高,才能更有效地遏制网络诈捐行为的发生。各网络平台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保证每一笔赠与资金用在实处,能够对资金流向和用途有迹可循、有案可查、有疑可问,才能让善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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