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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勇:男子当街追打警方人员 对暴力袭警有必要迎头痛击

2019-08-09 23:42:1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笔者认为,该男子不仅是妨碍执行公务,更是在暴力袭警。事实上,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增多,据公安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民警与犯罪分子搏斗牺牲6人,负伤528人;被报复杀...
  作者:王学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8月6日,西安一男子当街追打警方人员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该男子向警方人员头部连续出拳12次,并飞踢一脚。最终,该男子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已被刑拘。(2019年8月9日 澎湃新闻)
  笔者认为,该男子不仅是妨碍执行公务,更是在暴力袭警。事实上,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增多,据公安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民警与犯罪分子搏斗牺牲6人,负伤528人;被报复杀害牺牲1人,负伤14人;被围攻殴打负伤783人。暴力袭警的不法分子,公然挑战国家政权和法律权威,社会影响极坏。此种势头如不遏制,不仅严重干扰执法活动正常开展,而且必将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终危及治安大局稳定,威胁人民群众安全。因而,暴力袭警法不容赦,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迎头痛击!
  痛击暴力袭警,首在严打现行。根据《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之规定,对于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将其击毙。公安机关依法运用暴力手段制止犯罪,是其权限,也是其职责。因此,在遭遇暴力袭警时,人民警察们不能一味地“打不还手”,而应“该出手时就出手”。像在美国,当警察认为自己或者平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就可以拔枪射击,直至将弹夹打空,如果陪审团判定其程序正确,即使相关人员被打死,警察也可“全身而退”,没有丝毫责任。所以,面对暴力袭警,公安机关应坚持快速反应、整体作战,迅速调集优势警力,坚决制服暴徒,避免事态扩大。
  其次,对暴力袭警要严惩重罚。我国《刑法》虽然已有“妨碍公务罪”,但警察不同于一般执法者,他们的生命安全极易受到威胁,在当今刑事犯罪高发、暴力犯罪不断增多的形势下,有人提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袭警罪”,不仅很有必要,而且恰逢其时。退一步讲,即便以现有的“妨碍公务罪”定罪处理,司法机关亦应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处罚。否则,不足以震慑犯罪、弘扬正气、维护法治。
  还有,公安民警自身亦应增强警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及临场处置能力。面对暴力袭警,由于许多民警缺乏应有的警惕,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薄弱,再加上一些民警缺乏实战训练和擒敌技能,往往对袭警案件应对失措、处置不力,导致局面失控,甚至造成伤亡。此外,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武器、警械严重不足,少数地方为了加强管理实行“刀枪如库”,让一线执法民警赤手空拳面对歹徒,也是袭警多发的重要原因。因而,教育民警提高防范意识,改善警察防护装备,强化民警实战训练,已属刻不容缓。
  最后,虽然袭警男子被西医诊断为兴奋躁动状态,但这并不能为他袭警脱罪,面对暴力袭警,有必要迎头痛击!套用最近的热词:撑警察!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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