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 列表

田洋:“人肉搜索”不是爱狗的“利器”

2019-08-23 03:29:5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热爱动物、保护动物,是我们大家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在面对伤害动物的行为,即便是当事人的行为是错误的,也不可通过“人肉搜索”把当事人的信息泄露出来。虽然此举有可能对伤害动...
  作者:田洋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辽宁省沈阳铁西区北一路万达广场附近,绿化带旁,一对男女使用长柄铁钳和木棒试图捕捉一只流浪狗。这一过程被路过的一名爱狗女士看到,迅速引发争执并报警。期间,该女士录下了双方争执的前后过程,并将其发布到了网上。随后,爱狗人士“人肉”到捕狗男女信息,并围堵其店铺、家门“讨说法”,此事迅速引发热议。(8月21日 澎湃新闻)
  热爱动物、保护动物,是我们大家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在面对伤害动物的行为,即便是当事人的行为是错误的,也不可通过“人肉搜索”把当事人的信息泄露出来。虽然此举有可能对伤害动物的人起到警示作用,但也会给当事人带去不可避免的伤害,显然是不可取的。
  诚然,暴力捕捉流浪狗的行为是不合规的,是应当受到谴责以及处罚的,但是即便是爱狗人士,也没有权利能动用“私刑”去围堵店铺、家门“讨说法”。更让人感到可怕的是,一些爱狗人士却认为“人肉搜索”的举动并无不妥,显然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关于个人的相关信息是守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肆意的侵犯大家的隐私权,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显然,那些爱狗者的行为是触犯了法律的规定。
  再者,就“人肉搜索”的行为本身而言,它是一种违法的事情。利用网络形式查询其他人的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是一种侵权行为,一旦对他人造成伤害,是要被起诉的。由此可见,顶着爱狗的名义,侵犯他人的隐私,如此既不能保护狗,也会损害自己的权益。
  总而言之,爱狗初衷是好的,是大家应该做的事情,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要讲究“度”。在笔者看来,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来爱狗并不明智,“人肉搜索”也不是保护狗狗的“利器”。要想大家爱护动物,不如从思想上进行教育,这样会比搜索信息、讨要说法等方式好得多,大家认为呢?

更多

热门关键词:人肉搜索 爱狗 沈阳 田洋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