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艺:拉姆金瑜之殇
作者:刘艺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从“美妆博主宇芽被家暴”到“深圳市宝安区一男子楼梯间家暴女友”;从散装卫生巾,到被隐蔽的“月经贫困”,再到抗疫物资中缺少卫生巾等女性用品;从“独立女性结婚该不该收彩礼”的综艺话题辩论,到洛洛溺死父母索要巨额赔偿为儿子买房,再现现实版的“樊胜美”;从拉姆之死到金瑜出逃,不断曝出的家暴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女性话题、家庭暴力、男女平等一直是现代社会、网络媒体的热议话题。
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还会给他们造成心理上的创伤。男女平等不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社会方方面面的共识。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为了爱情,她远嫁到西部一个闭塞地区,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养蜂养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体行业内传为美谈。现实是,她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长期的家暴凌虐,甚至,为了孩子她只能选择隐忍。近期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
很多人质疑宇芽、马金瑜这些人为什么迟迟不离开,但家暴受害者通常都很难离开,因为亲密关系本身就很复杂,牵扯到感情、财产、权力关系孩子......
我们不应口诛笔伐地去质疑被家暴的女性,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
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施暴是一种瘾,一旦开始,覆水难收。隐忍也会上瘾,一次将就,次次迁就。无论是被家暴的受害者自身还是身边有类似家暴经历的人,我们都应该积极地寻求法律的援助之手,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法律法规是保护家暴受害者最强有力的武器,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妇联、反家庭暴力协会等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应加大对家暴事件的干预力度,第一时间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援助,让家暴受害者在暴力面前不再孤苦无依。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我们需要经济的独立,也更需要精神以及人格的独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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