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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自助结账 “小便宜”贪不得

2021-05-14 09:47:3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看罢这则新闻,禁不住有些话想说。吴女士的所作所为哪里是什么“‘省钱’捷径”?也不是什么贪“小便宜”,已经涉嫌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吴女士所住小区旁边新开超市可以自助结账,于是,她便用手机号注册了账户,每日买菜不用再排长队,只要自己扫码就能完成支付,很是便捷。在一次结完账后,吴女士发现自己买的一袋虾没有扫码支付但也被正常带出了超市,她忽然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省钱”捷径。从此,吴女士每次去超市购物都故意漏扫码一两样物品,前后达7次。正当吴女士心中窃喜不已时,她接到了警方的电话,方知自己因涉嫌多次盗窃被警方立案侦查。到案后,吴女士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后悔自己为占一点小便宜而犯下大错。(人民日报5月13日)

  看罢这则新闻,禁不住有些话想说。吴女士的所作所为哪里是什么“‘省钱’捷径”?也不是什么贪“小便宜”,已经涉嫌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时下,自助结账模式已经在全国各大超市逐步推广。所谓自助结账,就是消费者自己通过扫描超市商品条形码,并用手机完成支付的结账方式。与传统结账模式相比,自助结账模式更加便捷,也更人性化,迅速得到消费者和超市经营者的认可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自助结账模式现阶段还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有时候也为一些心怀不轨的人贪图“小便宜”提供了“机会”。由于一次“一袋虾没有扫码支付被正常带出了超市”,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每次去超市购物都故意漏扫码一两样物品,前后达7次”!象这位吴女士一样贪图“小便宜”的人,不能说多,可也不是没有。有关办案人员发现,不少自助结账盗窃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有稳定的工作和较好的收入,属于超市的常见消费者群体,但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贪小便宜吃大亏”。

  岂不知,被盗超市在定期盘点发现损耗异常后,会调取现场监控录像进行盘查,继而对异常顾客进行特别关注,譬如吴女士。如果吴女士再次到店,会有全程监控跟进,出现不结账情况立即报警处理。因此,自助结账并不意味着无人监督,

  自助结账,“小便宜”贪不得!贪“小便宜”吃大亏;贪“小便宜”法不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吴女士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实施盗窃,盗窃数额虽然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是,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而且,其7次盗窃行为符合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应当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到案后,吴女士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后悔自己为占一点小便宜而犯下大错。可惜,后悔迟矣!

  吴女士被警方立案侦查,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该案同时敲响贪 “小便宜”吃大亏的警钟,警示每一位顾客心中有法、敬畏规矩,自觉守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做诚信守法的好顾客;该案更倒逼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在出入口、自助结账机等显著位置设立风险预警提示标语,切实加强技防、人防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担起构筑“安全门”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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