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莫把“葱兰”当“野蒜”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记者从丹阳市城管局获悉,该局嘉城园林养护人员近日在丹阳云阳大桥下的绿地内日常养护时发现,花坛内长相酷似野蒜的“红花葱兰”遭了殃,新长出来的叶子居然被成片割掉了!经工作人员进一步走访调查后发现,原来附近居民以为“红花葱兰”是地产野蒜,割回家做菜、做饼去了。(扬子晚报3月28日)
真让人哭笑不得。
但也难怪。所谓“春鲜鲜掉嘴”,眼下正是食野菜的好时机。野地里采野菜的、市场上卖野菜的“比比皆是”。也正是这个时候,江苏镇江丹阳的野蒜小饼还登上了央视财经频道的“春日好‘食’光”栏目,而其主要用料就是丹阳户外的野蒜。影像中,野蒜饼色香味俱全,着实让人垂涎欲滴。
可据园林专业养护人员介绍,“红花葱兰”是一种园林绿化中常用的宿根花卉,属草本植物,别名为“韭莲”或“风雨花”。红花葱兰株高约15-30厘米,成株丛生状,叶片线形,很象韭菜。但值得一提更必须留神的是,红花葱兰鳞茎部位有毒。“不触碰汁液不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作为观赏植物没问题,但食用则会有一定的风险。”再则,随着温度逐日升高,园林部门也会对植物开展病虫害防治,绿地内的植物叶面会带有药物,盲目且随意将绿化植物带回家食用,无疑是很危险的。
有道是“吃鱼没有取鱼乐”,到市场上买,得花两文;自己亲自采,既能欣赏自然美景,又能多些实地体验,确实是美事一桩。可问题是,你“良莠不分、皂白不辨”,不止错将“葱兰”当“野蒜”,竟然跑到人家绿地里将花坛内采割,为满足一时“食欲”,连起码的“公德”都给丢了,再者,万一盲目食用了,出现中毒现象,怨谁?
莫把“葱兰”当“野蒜”,“尝鲜”还得多谨慎,不能“捡到篮里都是菜”。多学习和掌握一些科学知识,多讲一些公德、守一些规矩是非常必要的。退一步讲,即便人家绿花坛内长的确实是可食用的“野蒜”,你也绝不可以随意、任性跑进去、采割回家。因为,这不只是缺少公德、不讲文明,还有损坏绿化环境甚至是偷盗之嫌。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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