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遵守“堂食禁令”也是一股抗疫力量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昨天,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近期“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检查中问题突出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执法公示。18家被曝光单位中,有10家存在违规提供堂食、违规提供店外就餐服务。本次公示的餐饮经营单位中,相当部分是小吃部、快餐店。(5月9日《北京日报》)
眼下,在各地疫情暴发区,防疫部门除了要求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查验核酸证明之外,还适时发布了“堂食禁令”,其目的就是要严防疫情通过堂食途径引发感染、传播、扩散和蔓延,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虽然从执法检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都能严格遵守“堂食禁令”,暂停堂食,但也有少数餐饮经营单位却借机“打擦边球”,有的违规提供堂食聚餐服务,有的违规提供店外就餐服务。更有甚者,有的竟然“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看是“关门”暂停堂食了,而实际上却是“门内若市”,依然食客众多。可以说,“堂食禁令”有令不行,这也是一种“防疫添乱”。
众所周知,酒店、饭店、餐馆是一个公共场所,由于人流密集,人员繁杂,加之,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因而极易引发疫情的感染、传播、扩散和蔓延。因此,在疫情背景下,防疫部门下达“堂食禁令”,这既是“防疫之需”,更是“安全之需”。而作为餐饮经营者理应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堂食禁令”,既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防疫支持,又为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笔者以为,遵守“堂食禁令”,这也是一股“抗疫力量”,也是为抗疫“做贡献”。
因此,笔者以为,对“堂食禁令”有令不行的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惩重处”。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吊销“营业执照”、“从业禁止”,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严格遵守“堂食禁令”,自觉做到“有令必遵”“有令必行”,不给疫情防控“添堵”“添乱”。
当然,希望广大消费者也应助力“堂食禁令”的严格落实,自觉做到不去酒店、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聚餐。同时,消费者还应对“堂食禁令”有令不行的餐饮经营者,积极大胆地检举揭发,从而让“堂食禁令”真正落实到位,不再被经营者“打擦边球”,而给疫情防控既“添堵”又“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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