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搬家费变万元,“李鬼”公司坐地起价应严惩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前不久,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接到地区居民张老伯报案称,在搬家过程中疑似遭遇“李鬼”公司,原本谈好2000元的总价,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却以各种理由坐地起价,收取10000元劳务费。虽然明知其中有诈,但对方人多势众,张老伯最终只能无奈交钱息事宁人。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这是一个披着知名搬家公司的外衣,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24日央广网)
网上搜索知名搬家公司,没想到最后来的却是“李鬼”公司,原本谈好的2000元搬家费,又坐地涨价至万余元,是市场均价的四五倍。笔者认为,“李鬼”搬家公司坐地起价,已涉嫌强迫交易,须法治“李逵”重拳惩治,依法予以打击和严惩。针对搬家市场“李鬼”公司横行等乱象,则亟待依法规范和整治。
上海这家“李鬼”搬家公司将广告挂在搜索平台,冒充当地比较知名的公兴搬家,民众对于知名搬家公司认可度比较高,在网上搜索电话号码,但会搜到这家“李鬼”公司。客户联系到“李鬼”公司后,对方常常会以一个比正常偏低的价格吸引顾客,等顾客上钩后,在搬家过程中伺机抬高价格。由于他们身穿统一制服,看上去各种单据齐全、单据上的公章也是正规公司,很具有迷惑性。然而一到目的地或者在半路上,这伙人就原形毕露,坐地涨价。
据警方介绍,这一犯罪团伙往往会选择弱势群体,比如老人、女性、学生等为宰客目标,并根据搬家过程的观察评估被害人的财力。受害人迫于对方的压力,也只能无奈付钱。李女士就是受害者之一,前期电话沟通中,对方给出860元的搬家费报价,并口头承诺这是“一口价”,比较价格后,其他搬家公司给出的报价大约在900-1000元,李女士还曾反复和对方确认价格无误,但没想到还是进了犯罪团伙的圈套,最后在威胁下支付了4000元搬家费。“李鬼”公司以各种威胁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的搬家服务费,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刑法》,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前,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因坐地涨价构成强迫交易罪,其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5万元;公司5人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均被罚罚2万元。此次,上海这家“李鬼”公司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同样是法律严惩,既要受到经济制裁,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带来牢狱之灾。
搬家也是民生问题,岂容“李鬼”坐地起价扰乱市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法治“李逵”必须重拳出击,让“李鬼”们现出原形。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对搬家公司特别是“李鬼”公司的欺诈消费和强迫交易行为,依法予以严惩,除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外,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从重从快予以惩罚。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搬家要尽量选择正规和信誉度较好的搬家公司,并提前签订好合同,把所有搬家服务的具体需求、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都写到合同里面去,让对方无机可乘;千万不能被低价揽客所诱惑,避免落入“李鬼”公司强迫交易等陷阱之中。
总之,必须依法规范和整治搬家市场,坚决打击“李鬼”公司等乱象,才能遏制坐地涨价、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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