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打击“酒店偷拍”不能全靠旅客自防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入住酒店,先仔细检查。将房间里的灯光全部关闭,再把窗帘全部拉上,整个房间完全暗了以后,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在房间里四处照射,由于偷拍设备上的玻璃会反光,这样就可以发现隐藏在房间里的摄像头。”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朱文超提醒道。(9月26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酒店偷拍”事件屡屡发生,已成为酒店行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据了解,这些“偷拍神器”往往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入住酒店的机会,偷偷地将其安装在插座、路由器、空调、台灯等这些较为“隐蔽”的设备上,通过偷拍到的视频出售从中赚取不义之财。由于“偷拍神器”属于针孔摄像头,体积小、安装隐蔽,不易发现,因而在酒店里旅客被偷拍已成为“家常便饭”。
其实,大多数旅客入住酒店时,关注的往往是酒店住宿的卫生和环境,根本不会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为“被偷拍”的对象。一些旅客在酒店入住的“隐私”被偷拍、被传播,这让旅客“很受伤”,也“很无奈”。
虽然警方提醒旅客入住酒店时,要多一些“自防”意识,多一些“警惕性”,养成对客房里的一些较为隐蔽的设备、设施进行“查一遍”的习惯,就可以防止“被偷拍”,但笔者以为,打击“酒店偷拍”不能全靠旅客“自防”,更需“多方发力”。
首先,监管部门要“发力”。工商、消协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生产、销售“偷拍神器”的厂家和商家要严检查、严管理、严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偷拍神器”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切实堵住漏洞。
其次,执法部门要“发力”。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就要依法收缴、查封生产场所,销毁非法设备、器材,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采取“高额罚款”的处罚措施,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
其三,酒店要“发力”。酒店作为经营的管理者,理应尽到管理责任,不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客房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对客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排除安装在客房各个角落里的“偷拍神器”,以确保旅客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执法从严,酒店尽责,再辅以旅客自防,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就一定能有效打击“酒店偷拍”乱象,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给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无忧的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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