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芳: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很有必要
作者:魏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务工维权、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在农村,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而一些村民处理问题的方法欠妥,法律意识淡薄,显露出法治乡村建设的迫切性。对此,江苏省接续遴选培育2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在法律法规宣传、公共事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引导、综治维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月6日《工人日报》)
“法律明白人”是指村民中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愿意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
据了解,在农村推行“法律明白人”制度,并非江苏首创,早在两年前,河南就率先在全省推广普及“法律明白人”制度,他们在法律法规宣传、公共事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引导、综治维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直以来,在各地农村,由于广大村民对法律知识的普遍缺乏,因而村民违法行为一直居高不下,一些村民直到锒铛入狱之后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这才追悔莫及。同时,由于各地农村普遍缺少民主法治方面的宣传者和普法者,这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法治文明建设。可以说,在广大村民中进行普法教育已是势在必行。
而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之举,这无疑是有效化解普法教育“短板”的一个好办法,也是乡村普法的一个好样板。一方面,有了“法律明白人”,就可以通过他们对更多的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村民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就能从不懂法、不知法变成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另一方面,有了“法律明白人”,就可以通过他们及时向广大村民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并投身法治乡村建设,广泛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简言之,有了“法律明白人”的引路,不但村民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而且也有利于民主法治乡村建设。笔者以为,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之举,很有必要。
期待各地不妨多多借鉴和推广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好做法,实现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并通过这些“法律明白人”的引路和帮教,让更多的村民成为一名懂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公民,从而助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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