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建光:莫把违法当“好玩”
作者:殷建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月31日,云南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海埂大坝,有网友拍到一对父母带着孩子用瓶子强行抓海鸥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2月1日京报网)
虽然海鸥是海边很常见的一种鸟类,但它也属于保护动物。资料显示,海鸥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9年鸟类红色名录。海鸥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捕捉海鸥是违法的。
不要说父子是法盲,因为海埂大坝还有海港公园里面都设置了友情提示提醒游客不要抓鸥,有一个专门的护鸥中队;而且,第一次看到孩子抓海鸥的时候就制止了,当时他们把抓到的海鸥放了,视频拍摄的时候是去找保安回来,这对父子又抓了海鸥,周围人多次制止才作罢。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这对父子就是把抓海鸥当做一件好玩的事情了。
现实生活中,就是有这样的现象,一些家长为了满足孩子的好奇心,为了让孩子玩得痛快,一味满足孩子的需求,无所顾忌的向大自然索取,这是一种可怕的“溺爱”,更是一种“可怕”的“好玩观”。大人与孩子一起玩,无可非议,应该提倡。但是,大人和孩子一起玩,应该遵纪守法,应该传递正能量,应该友善活动。这种抓捕海鸥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对动物不友善,对孩子起一个反面引导作用,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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