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小区物业费就应“能涨也能降”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业委会“灵魂砍价”,360万元差额“退还”业主。最近,由小区物业发出的一份《住宅物业费价格处理方案》,让成都绿地锦都小区业主兴奋不已。《方案》显示,去年4月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基于“质价相符”原则,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调整为2.81元/平方米,并对此前总计360万元的物业费差额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予以冲销,“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2月4日《北京青年报》)
成都绿地锦都小区的物业费不仅由原来的3.2元/平方米下调为2.81元/平方米,而且还把360万元的差额全部“退还”业主,这样的小区怎能不令人心生羡慕?怪不得此新闻一出,网友们便纷纷羡慕:“又是别人家的小区”“好想搬进这个小区入住”“我的小区何时也能降费”,等等。
一直以来,各地小区物业费都是“只涨不降”,有的每隔三五年就涨价,有的甚至一年一涨价。而且,几年涨一次,每次涨价多少,都是由物业部门“说了算”。即使有业主不满,或提出质疑,也往往因“胳膊拗不过大腿”而最终妥协。
近年来,由于一些物业部门服务不到位,比如楼道卫生打扫不及时、小区环境不优美、车位设置不合理、广告收入不公示等原因,也曾出现过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事例,但物业部门往往会通过断电、断水、断气、断梯等方式,逼迫业主就范,乖乖地上门缴纳物业费。
说实话,由于物价上涨,管理成本提高,人工工资上调,小区物业费每隔几年适当往上涨一点,属正常现象,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如今有的小区物业部门,一旦想“涨价”,也不经业委会协商,“说涨就涨”,加之,费用“涨价”了,反而服务“降档”了,这怎么不令业主反感呢?
反观成都绿地锦都小区的物业部门,就完全不一样了。据了解,这次物业费调整是基于业委会在监督、协助物业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管理与服务“漏洞”,明显属于质价不符,这才有了这次物业费“下调”的大好事。
试想,如果每一家物业部门都能像成都绿地锦都小区的物业部门那样,虚心接受业主监督、质疑,一旦查明真的存有“质价不符”等服务漏洞,就应把过高的物业费适时地“降下来”。如此,才是物业应有的样子。也正是如此,才能切实维护业主利益,最终赢得业主的信任。
当然,物业费到底“该不该涨,该不该降”,既不能由物业“说了算”,也不能由业主“说了算”。职能部门应出台相关规范和标准,让物业部门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有“标”可循,有“标”可依,对“标”服务,对“标”收费。如果服务不达标,收费又过高,出现“质价不符”,那物业费就应“降下来”,而不应让物业费陷入“只能涨价不能降价”的怪论之中。
小区物业费就应“能涨也能降”。期待“物业费也能降价”能成为更多小区和物业的一种新常态,从而促使物业服务更到位,收费更合理,既让物业服务“质优”,又让物业收费“价符”,达到“互赢”“双赢”“共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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