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块糖竟花466元,“明码标价”不能成“坑”
作者:殷建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月2日,蒋女士带着儿子去重庆磁器口逛街时,路过一家糖果店。品尝后选了4块牛乳派,让店家称重算钱。店家却表示先切再算并建议蒋女士再选一块,可以送一块,店家切完后称重6块糖总价居然高达466元。店家称这个糖是现切现卖的,12.8元/50克,按克称重计费。(2月6日深圳商报)
商家信誓旦旦,明码标价,好像很有理;消费者,心中郁闷,有苦说不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商家的狡诈,他们把“明码标价”当做挡箭牌,通过胡乱标价,故意设“坑”欺骗消费者。
一般而言,除特殊商品外,价签的计价单位不得低于500克,同时价签必须显著醒目,这符合消费者的习惯。但是,这里的商家故意设计12.8元/50克,其实,就是打马虎眼,混弄习惯于以500克为单位的消费者。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比如,一些商家故意把价格写得大大的,消费者误认为是一斤的价格,真正算账时,却说是50克价格;还有,一些加油站,推荐某些产品的时候,说的价格低,等你用完后,钱突然多了。然后,他就解释,说的是一个,而不是一次;等等。商家抓住了消费者的习惯心理,打马虎眼,设坑,坑害消费者,屡见不鲜。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涉事门店现场张贴有19张价格标签,都是以50克为单位进行计价。尽管商家具有自由定价权,并在显著位置进行了明码标价,但这样的计价单位确实容易误导消费。针对“那年时节”食品店价签标识不规范的行为,执法人员已经下达了责令整改书,要求店方立即进行整改。执法人员的整改及时、准确,很好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不过,这种现象的确让人反思。遵纪守法,坚守诚信,是商家应该的底线。但是,现实中,一些商家却见利忘义,利益熏心,总是想办法欺骗消费者,而且手段翻新、花样不断,这要求我们的执法者必须与时俱进,在执法监督上更加精准、更加细致,更加科学。
5块糖竟花466元,表面看,是“明码标价”,但实际上,失落道德底线,不顾消费者习惯,乱标价,这样的“坑”更容易掩人耳目,欺骗消费者,应该成为我们打击整顿的重点。佛高一尺,魔高一丈。丑陋总是不甘心失败,利益驱动让商家良心变黑,道德失落,挖空心思,不择手段,我们的监督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火眼金睛。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畸形论文需求不消失 疯狂论文骗子不消亡
橘子128元1个,天价水果别打上腐败的标签
河北重视民企发展有实招,栽下梧桐引得百鸟来
廖卫芳:网购过期食品“维权难”亟待社会共治
游德福:让更多“工匠”成为创新发展“领头羊
魏芳:“中考取消长跑”彰显健康至上
丁家发:“看电影自购3D眼镜”侵害消费者合法
童其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唱好经济工作“重头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