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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男子猎捕800多只野兔被判刑的警示

2023-02-14 20:43:32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退一步来讲,人们也不应对野外的野生动物大开杀戒。众所周知,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待朋友的方式有很多种,最起码的...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日前,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33岁的清涧男子刘飞(化名)猎捕800多只野兔,获利8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又六个月,违法所得被追缴。(澎湃新闻2月14日)

  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刘飞在夜间利用强光手电、渔网、炮等工具,先后60余次在清涧县李家塔镇、双庙河乡、老舍古乡等周边山上非法猎捕“三有”野生动物野兔(草兔)800余只,将猎捕的野兔装在塑料笼子里,通过微信、电话联系收购野兔的张某某(另案处理)、郝某(另案处理),以每只100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二人,共获利8万余元。

  打野兔也犯罪?是的,非法狩猎还要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野兔属于“三有”野生动物。“三有”动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经济和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3类。所以,打野兔也是违法行为,触犯法律是要被惩处的。

  退一步来讲,人们也不应对野外的野生动物大开杀戒。众所周知,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待朋友的方式有很多种,最起码的一条是互不侵扰、彼此尊重。野生动物之“弱势无助”,在于他们在强大的人类面前不仅缺乏有效的自卫手段,更缺乏防卫之心。假如野生动物能比人类更强大,能学会人类之残忍,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人类将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己所不欲,勿施于物,人类最多的是小聪明,缺乏的是换位思考。所以,公众及媒体均呼吁:放过这些可怜的野生动物吧。不说什么积德行善的老话了,看在生命平等的份上,或者是为了人类自身安全的份上,与野生动物和平相处吧。

  男子猎捕800多只野兔被判刑的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早就颁布实施,在司法机关,每年办理的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虽然不多,但此类案件一旦触及,量刑一般都较重。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买卖者明知其非法收购、出售的野生动物为何物,即可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因而,我们要猛喝一声:快快收手吧,别再猎捕、买卖野生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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