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保育员“薅”走宝宝金手镯被判刑的警示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月16日,经江苏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安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薅”走宝宝金手镯的保育员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代快报》3月17日。)
前不久,海安市民王先生从某托班接回女儿,发现孩子手上的金手镯不见了,该金手镯价值人民币七千余元。王先生询问女儿,可是只有19个月大的孩子并不能准确表达有用的信息。于是王先生请幼儿园园长调取监控,发现金手镯在孩子进入厕所后消失,当时,只有保育员张某陪护孩子。园长报警后,在民警的调查下,张某最终承认其盗窃的犯罪事实:当天上午,张某带领小朋友们上厕所。孩子手上亮闪闪的黄金手镯吸引了她的目光,张某心生贪念,在给孩子擦手之际趁机将手镯摘下并放到自己口袋里。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位保育员的“贼心”竟然放在了自己身边的宝宝身上,让人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保育员也因此触犯法律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该案移送至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利用保育员的工作便利,盗窃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财物,性质恶劣,有起诉必要性,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在世上走,总想多拥有。有的人的贪心就好比无底洞,欲壑难填啊。但是,想拥有并没有错,关键是在欲“拥有”的过程中,不能逾越公正、良心的底线,正所谓:人人都需要钞票,挣钱你要走正道。像本案中的那个保育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薅”走宝宝金手镯,用肮脏的手法,隐秘的窃取案值七千余元,属于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实在悲催,教训深刻。
保育员“薅”走宝宝金手镯被判刑,给人们带来的警示意义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我们中华大地上,人人都要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担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遵法守纪、靠双手赚钱字符者扬眉吐气,要做尊法守法的一分子,做一个心明眼亮、依规学法的守法公民。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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