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良:让“达人探店”规范发展
作者:袁文良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4月17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达人探店”属于广告,“大胃吃播”涉嫌违法,并倡议广大消费者节约粮食按需点餐,珍惜美食杜绝浪费。(中国消费者报4月18日)
随着网红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短视频博主变身“探店达人”,他们通过对商家产品、店内环境及服务特色进行考察,有一定初步了解后通过拍照发帖或视频直播等方式,结合自己的评价分享给大众,常见的有“美食+探店”“购物+探店”“民宿+探店”等内容,而“美食+探店”最为常见,也最受消费者欢迎,因为它可以使消费者在面对五花八门的美食而不知如何选择时迅速了解相关商家的主打菜品、优惠幅度、人均消费、地理位置等重要信息,并通过视频看到真实的菜品展示,从而“按图索骥”,省去了自行查找和判断时间,提高了决策效率。同时,博主能够吸引更多的粉丝并获得流量,商家也提升了知名度并扩大了消费,可谓是“三方共赢”。然而,有些博主丧失道德底线,商家“给钱就说好,不给钱就抹黑”,使得探店内容频频翻车,影响了探店市场的诚信,动摇了行业赖以生存的根基。因此,不论是“探店达人”和商家,还是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都应该认识到“真实是探店的要义,诚信才能走得长远”的道理,共同出力让探店健康规范发展。
从“探店达人”来说,除要具备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外,最关键的是要有做人的道德底线,要端正自己的从业态度,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地向公众介绍自己“探”到的实景、感受,“绝不能借“探店”之名去吃“霸王餐”,也不能向商家要钱索物,更不能拿到好处肆意吹捧,拿不到好处就恶意差评。
从商家来说,要知道“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吸引回头客、打造金字招牌还不是几个”探店达人”能够做到的,而是要靠练好内功、做好分内事来实现。因而拿出自己独特的菜品吸引消费者,对“探店达人”要钱索等无理要求坚决拒绝,并大胆地向有关部门举报,以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消费者来说,要认识到“达人探店”的广告属性,尤其要认识到美食类直播中的“大胃王”的表演其实质是为了吸引流量,其背后存在着不为人知的浪费现象。做有美食需求时,不要被其“多吃也不胖人”之类的人设标签所忽悠,而是要冷静选择,以防“按图索骥”步入“套路”而受骗。
从市场及网络监管部门来说,要指导监督各有关平台在“达人探店”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并对不规范的“达人探店”行为给予警告、下架视频、账号降级、封禁投稿权限等处理。对违背诚信、屡教不改的“达人”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列入“黑名单”,令其一次违规,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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