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明知酒驾仍同乘也挨罚的安全警示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5月10日,天津交警河西支队查处一酒驾事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两名乘车人因违反《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乘车人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吸毒的,不得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规定,被依法予以罚款处罚。(《今晚报》5月19日)
经了解,该驾驶人和两名乘车人表示,他们当晚在酒吧喝酒,驾驶人当时喝了一小瓶啤酒。“明知驾驶人饮酒了,你们还坐他的车?”面对交警的询问,两名乘车人表示,开始两人也犹豫,后来感觉“他就喝了一小瓶啤酒,应该没什么事儿”,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车。结果,侥幸心理没有给“幸运”,反而被查处。而且,不仅驾车人受到严厉处罚,同乘的两人也被依法予以罚款处罚,长了一回“记心”。
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 “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许多乘客明知司机处在酒驾状态,而没有制止,更有甚者明知司机醉酒仍要求其驾驶,对交通肇事存在侥幸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对交通肇事起到了 “姑息纵容”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乘坐人存在明知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驾驶资格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乘坐人自身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交通警察提醒广大群众,酒驾害人害己,我们不仅应该杜绝酒驾,还应当在发现共同饮酒人酒驾时及时进行劝阻,更不能乘坐醉酒驾驶的机动车,放任危险的发生。珍爱生命、远离酒驾,让我们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明知酒驾仍同乘也挨罚的警示意义。乘车人不乘涉酒驾驶的车辆,对酒驾行为进行制止,不是纯粹的利他行为,在保障别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对于此类普遍道德,当然可以用法律加以强制推行。切记,驾车人如果在饮酒的状态下驾驶车辆,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就会比较模糊,自制能力也会变得比较差,因此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就会比较高,给自己以及同车人,还有他人都会造成危害,因此同乘的人应该要及时的制止和劝阻,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派出所所长戴名表开奥迪被质疑,前车之鉴岂可
廖卫芳:商家“反向抹零”就应露头就罚
朱波:周六“我”加班,“为爱”不打烊
拒绝加班回怼遭“光速”开除,公司违法了吗?
“华交会”跑道助力山东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聊城健康睡眠论坛以实际行动守护百姓健康
苗凤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便民搭建幸福
苏童:“四度”助力青年干部答好“时代之问”
王鸣镝:莫让“办事找关系”带偏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