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超6万可举报,移风易俗不该“用力过猛”
作者:尚凡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江西黎川县民政局发布通告称,彩礼超过6万元可举报。对此,该县工作人员回应称,考虑不周,已撤销。(7月8日 顶端新闻)
彩礼者,婚嫁时男方送给女方之聘礼也,可谓自古有之,乃中华婚嫁之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婚姻对女方的尊重,有利维护婚姻稳定,长期以来维持在“社会可承认”的范围内,人们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乡村独生女子父母之养老问题开始凸现时,尤其是“女少男多”、性别比例失调,彩礼才开始节节攀升,变味、走调,逐步成为了一种沉重之经济负担,从而让众青年男子望“婚”兴叹。
如芝麻开花,一路走高的彩礼,让纯洁的爱情沾上了铜臭味,令婚姻成为了一种实际上的明码标价之买卖,将有情人挡在了婚姻之外,因婚致贫,因彩礼走上了人生不归路,过高的彩礼导演了一幕幕人间惨剧。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原本是人生顺理成章之事,却让众年轻人尤其是男性青年,结婚成家成了人生难圆之梦;如此怪象,不仅让其人难言人生幸福,更伤及着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危及未来之持续发展。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与持续发展,为了年轻一代的生活幸福,面对社会的呼喊,直面群众之基层政府,理应担当、作为,倡导移风易俗,对过高的彩礼说“不”,稳步铲除挡在婚姻面前的“拦路虎”。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婚姻“减负”,让众年轻人在婚姻的道路上“轻装上阵”,基层政府采取积极的措施,干预“过高的彩礼”,虽势在必行,然以通告的形式,让群众对“超过6万元以上的彩礼”,就举报投诉,显然不妥。
一是“靶向”不明,涉嫌“打击”面过大。虽将举报的彩礼额度定在“6万”以上,并非空穴来风,有一定的依据,但终归脱离了实际,让众女性感到“不舒服”,涉嫌引发“众怒”,很可能让此“良策”失去群众之支持,最终难以兑现执行。
二是方法不当,缺乏法律依据,背离了依法行政。整治过高的彩礼,移风易俗,虽切中社会痛点;但对于彩礼,现行之法律既不提倡,也没禁止;运用行政手段强制干预,缺乏法律依据,背离了“移风易俗”之本来面目,如一意孤行,势必难走实、走远。
究其原因,此举虽出于一片“好心”,为的是尽快让“彩礼”降下来,尽快治好此社会“顽症”,让好的婚姻风尚之花开遍该县乡村;然不得不承认,此举操之过急,急于求成,显然又是一起基层“摸脑袋”政策。
痛定思痛,“发布”又撤除,虽有错就改是好事,但却透出了“朝令夕改”之味道,有伤“政府”的威信;为此,望该县有关方面深思,更望其它各地从中汲取教训,切莫让类似有损政府形象之“闹剧”再演了。
而当深入调查研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切实加强宣传,逐步引领群众更新观念,久久为功,切莫心急;同时,更当让党员干部,带头“零彩礼”,用行动说话;更为重要的是多措并举,着力构建“全覆盖”的养老,解除“女方”父母养老之后顾之忧,从而铲除“高价”彩礼滋生之土壤。
彩礼超6万可举报,虽看似为群众办的“好事”,为的是整治“过高”彩礼;但细细品味,实则背离了应有之方向,显然是“用力过猛”,不该是“移风易俗”应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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