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非机动车也须“停车入位”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7月12日,记者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了解到,自崇川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来,街面停车秩序得到强化,停车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营造了安全、整洁、美丽的市容环境。(7月14日《江海晚报》)
近年来,为解决电动车、自行车等各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倡导文明停车,交警部门在街道两侧,包括在一些小区里,专门设置了一些非机动车停车位,许多骑行者能自觉做到“停车入位”。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少部分非机动车骑行者却对停车位“视而不见”,依然选择“乱停乱放”。殊不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但不利于城市的交通管理,而且也有损于城市的整体形象。同时,也极易引发各种交通事故。
其实,非机动车“停车入位”既是一种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一种城市文明的要求,这既体现了骑行者的文明和素养,也折射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交警部门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平台,加强交通文明的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位非机动车骑行者都认识到“停车入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引导广大骑行者都能养成文明习惯,自觉做到“停车入位”。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教育、警告、罚款、拖车等多种处罚措施,倒逼非机动车骑行者自觉做到“停车入位”。
当然,交警部门还需想方设法在大街小巷、小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更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让骑行者有“位”可停,避免因“车位少”“无车位”而乱停乱放。
笔者相信,只要宣传到位,处罚从严,再辅以设置更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就一定能有效遏制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从而让非机动车“停车入位”成为每一位骑行者的一种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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