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规范充电行为 压降火灾事故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前不久,镇海区发生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充电故障引发的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100余辆。(宁波日报9月8日)
令人震惊,令人痛心,更须使人警醒。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是,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事故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仅浙江宁波,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543起,今年前8个月,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达191起。据消防救援人士介绍,“很大一部分火灾是因充电不规范引起的。”亟待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关注。
据报道,浙江宁波市消防部门近日进行的一场真火实验,让人们切身感受到了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可能带来的危险。此次实验是模拟高功率充电器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过载充电的情况。实验人员首先对一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拆解,取出电池组,并使用不适配的充电器进行充电。在没有电压保护的情况下,接通电源后约46分钟,电池电压达到4.7伏,电池发生过充现象,并突然冒出白烟,出现明显鼓包,同时喷射出大量火星。仅数秒时间,锂电池被彻底点燃,在一声巨响中电池爆炸,燃烧的电池碎片散落一地,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据了解,过载充电之所以会引发火灾,主要是与电池的特性有关。当前市面上流通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以锂电池为主,由于电池存在电阻,在充电过程中,电池会积蓄大量热量。通常来说,电池中的保护装置可以承受一定程度的过载充电。但如果使用的是劣质电池,或者不按正规方法充电,当过载充电时间过长,电池就会发生短路,导致电池内部的温度和压力上升,从而引发火灾。
规范充电行为,压降火灾事故是当务之急。火灾无情,需要警钟长鸣。给电动自行车充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充就怎么充。8月30日,浙江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违法充电行为,《规定》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充电行为予以劝阻、举报。值得各地“抄作业”。
据此,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和监管,一方面,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时,须从正规途径购买;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严禁宅内充电和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上下同心、多方合力,坚决把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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