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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一楼住户也需缴纳电梯费”亟须普法

2023-10-16 16:17:59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一楼住户不乘坐、不使用电梯,也需缴纳“电梯费”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一楼住户很不理解。正是因为很多一楼住户的不理解,导致很多小区出现一楼住户拒绝缴纳“电梯费”的现...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一楼住户张先生被物业通知缴纳电梯费,居民认为不合理,拒绝缴费并提议社区进行调解。网格员认真分析了《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后,给出了“应当缴费”的答案,又拿着依据将两方叫到一起协商沟通,结论得到双方认可。10月13日,居民补缴了电梯费。(10月16日《太原晚报》)

  一楼住户不乘坐、不使用电梯,也需缴纳“电梯费”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一楼住户很不理解。正是因为很多一楼住户的不理解,导致很多小区出现一楼住户拒绝缴纳“电梯费”的现象。

  但一楼住户不乘坐、不使用电梯,就真的可以无需缴纳“电梯费”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民法典》第282条也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可见,一楼住户也需缴纳“电梯费”,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为何一楼住户不使用、不乘坐电梯,也需缴纳电梯费呢?原因有二:第一,要正确理解共有部分的潜在作用:可能业主从不使用某一共有部分,这并不能否认该共有部分可能为业主实现潜在和无形的作用。就拿电梯来说,虽然一楼业主不使用电梯,但其可能因为电梯的正常使用而获得利益。比如电梯内的和高层外墙广告等,租金收益是通过电梯获得的,这部分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第二,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只电梯,还包括外墙、楼顶平台、走廊、地下空间等,正如楼顶的相关收益不能只属于最高层住户一样,所有公共部分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由全体居民共同承担和享用。这说明,一楼住户也需缴纳“电梯费”,这也是有充分理由的。

  因此,笔者以为,一楼住户是否需有缴纳“电梯费”,相关部门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并做到“广而告之”。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行为媒体,对《民法典》中的电梯费缴纳的相关规定进行普法宣传,让每一位一楼住户知晓自己也有缴纳“电梯费”的义务和职责,从而自觉、按时缴纳“电梯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通过各地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一楼住户知晓拒绝缴纳“电梯费”也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规避不缴纳“电梯费”的违法行为。

  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是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一楼住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双方有合约在先,那么一楼住户就可以免缴“电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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