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退租后留下满屋垃圾,对不文明别总惯着
作者:尚凡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重庆一租客退房后留下满屋垃圾,墙面、天花板爬满虫子三名保洁清理超9小时,保洁吐槽房间成垃圾回收站。(10月21日 九派新闻)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租用他人之房屋,如同借用物品一般,理应整洁入住,干净归还,在归还所租之屋时,除带走自己的物品外,更需及时打扫清洁,将屋中之垃圾清理干净,以保持房屋的干净与整洁。
然该租客却在归还房屋后,提“包”就走,留下满屋生活垃圾,让自己曾经居住的房屋,成了“垃圾回收站”,令人惨不忍睹,着实让人愤慨,该租客显然是不文明之租客。
此种不文明怪象,透出了该租客素质低下与监管之问题,加重了房屋出租者之经济负担,为其房屋继续出租埋下了隐患,挫伤着其房屋出租的积极性,而且还有损租客之形象,背离了“公平交易”之原则,令房屋租赁市场很是受伤。
现实中,面对不时呈现的“不文明租房”怪象,虽媒体、网友皆众口一词,对此口诛笔伐,给予无情的指责与批评,并纷纷呼吁有关方面,亮出强有力的举措,给予其以应有之处罚,让其不敢、不能任性而为。
面对强大的舆论力量,按理说此类怪象理应稳步谢幕退场,但事实并非如此,究其原因,虽看似“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但归根到底,则是对此种怪象,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从而让“不文明租客”无所畏惧。
安居方能乐业,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租房正成为了众多打工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必选题;在此时代的背景下,面对不时呈现的“不文明租房”怪象,理应从制度设计上新作为,理应亮出新招。
一是要将“主动权”掌握在房主手中。不文明租客之所以任性,虽看似“文明”素养问题,实则是缺乏必要的约束,要有效遏制此怪象,当务之急,要从制度设计上着手,将“租客”的行为装进规则的笼子里。
为此,在租房前,不仅要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写进行合同之中,而且更需亮出实招,让双方均不敢不兑现合同;如让房主与租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待中介机构检收合格、无异议后,再退还。
二是将“不文明租房”列入“征信”之中。在租房时,实行实名制度,将“不文明租房”之怪象,纳入“征信”范畴,不仅让其今后再难租房,更可能影响其出行与信贷等,让其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寸步难行。
三是更需法律亮剑。依法治国,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最高准则,要消除此怪象,法律不该等闲视之;为此,一旦发现此类怪象,房主当报警维权,警方也需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消除不文明之怪象。
退租后留下满屋垃圾,虽看似租房者个人之文明素质之问题,虽看似无关紧要之小事;然冷静思之,则有损社会公平,伤害社会文明;最后笔者呼吁:对不文明租房怪象,不能再惯着了。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殷建光:禁止“惊悚女”进站是保护也是教育
周志宏:“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病”使不得
“学生就餐时间仅限20分钟,校长“尝试”一下
周志宏:“星星的孩子”需要你我共同关爱
叶金福:“买短乘长拒不补票被行拘”一点也不
游德福:拓展全球视野助跑经济发展加速度
周志宏:期待“敬老助老”成为习惯之举
郭喜林:在无言凝眸中欣赏美
因“开门杀”致人身亡,背后是对法规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