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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拾手机索要千元,起诉捡拾者合理合法

2023-12-03 15:48:0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在餐馆取餐处捡到安徽合肥女大学生张同学价值6000多元的苹果13耿某的做法,确实非常过分。...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2000元。12月2日,当事女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手机里面不但有重要资料,还有其过世家人的照片,“他威胁我说,不给钱就刷机。”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12月3日极目新闻)

  在餐馆取餐处捡到安徽合肥女大学生张同学价值6000多元的苹果13耿某的做法,确实非常过分。

  从道德层面来看,捡到手机无偿归还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诚信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当我们捡到手机时,应该考虑到失主可能面临的焦虑和不便,尽自己所能尽快归还手机。这不仅是对失主的帮助,也是对自己道德品质的一种提升。

  从法律角度来看,归还捡到的手机是一种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还明确:“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从社会角度来看,归还捡到的手机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我们应当关注他人的需求和困难,尽自己所能提供帮助。当捡到手机时,我们应该将其视为一种社会责任,尽早归还给失主。具体到本案,耿某不仅负有归还手机的义务,同时在归还之前还有妥善保管手机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得手机受损、灭失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说捡到他人手机不及时归还,仅仅是道德层面存在瑕疵的话,那么擅自删除他人隐私信息,就已经涉嫌违法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的拾得人既没有主动联系失主,也没有主动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反而故意删除手机内存、失主社交账号内容,涉嫌侵犯隐私权,拾得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警方建议张同学去法院起诉耿某,可谓合理合法,这也是当下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选择。

  如果张同学因为息事宁人答应耿某的无理要求,就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一种纵容,依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过失相抵、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自甘风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本案中拾得人的侵权行为不具备免责条件,张同学只有通过法律起诉耿某要求其返还手机,拒不归还他人手机的捡拾者耿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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