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跳楼轻生男子获救被拘5天,违法应付出代价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男子欲跳楼轻生被成功解救后,警方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2月19日,贵州瓮安县公安局公布这起案例表示,这是因为此事件造成县城区交通堵塞1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公共秩序。(12月20日红星新闻)
该男子因感情纠纷,喝酒后想以跳楼轻生的方式挽回感情。为了尽快稳定男子的情绪,民警拨通了该男子母亲的视频电话,邀请其与家人通话交流,在民警与其家人的劝说下,该男子被成功解救。事后,该男子对民警表示了感谢,并承诺以后会理性对待感情问题,再也不会做傻事。
因为此事件造成当地县城区交通堵塞长达1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公共秩序,随后,该男子随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笔者以为这是该男子违法应该付出的代价。
众所周知,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运动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一旦这些公共场所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影响其他人的正常活动和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进行非法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或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目的是制造事端,给有关机关部门施加压力,以达到其无理或过分的要求,此类行为轻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者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2年1月8日,广东德庆一名梁姓男子携其年仅5岁儿子扬言要跳楼,幸好被县公安局成功救下。最终,该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欲跳楼轻生男子获救后被行拘,给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上了一堂法治课。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但切记遇事要冷静,不可采取极端方式,跳楼轻生不仅危害自身,还妨碍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违法都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对违法者予以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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