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横穿球场老人免责 彰显法律公平公正
作者:黄跃成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重庆万州区一小区篮球场里,一场比赛正在激烈进行中。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从篮球场中穿过,与正在打球的中学生相撞受伤。老人将中学生和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庭,到底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前不久,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1月19日重庆日报)
其实,大中学生打球撞伤穿越球场老人的纠纷并非个例。武汉等地也曾发生类似事件。2023年5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要求被告小瞿和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23年9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老人家属的索赔主张没有得到支持。
民事法律有“过错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强调是非分明,责任分清,谁过错谁担责,老人的受伤并非学生打球疏忽大意的过失,也非物业管理安全保护的不到位,自身明知危险还往里闯,才是造成受伤的直接原因。据法官介绍,判断小瞿是否有过错主要看两点:一是看他选择打球的场地是否具有正当性,二是看他是否有主观上的撞击行为。事实表明,小瞿在此当中并无过错,判决免责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公平。相反,如果单单是简单的“以伤为论”或以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众为重,在处理判决上采取“和稀泥”态度,导致作出倾向性错误判决,不但没有保护合法,维护不过错方的权利,还缺乏了法律应有的公正、公平态度,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产生不良社会导向影响,既增加维权成本,又削弱法律威严。老人的遭遇虽值得同情,但法律公正判决更值得深思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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