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井篦子”缺失谁来管?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七一路西二环和三环之间有好几个井篦子都没了,路面的大坑随时会咬伤人!”近日,市民郑先生向本报反映,在河北省保定市七一路与西二环交口西侧西湖园绿洲大酒店附近的马路上,有数个井篦子缺失,造成马路上出现几个深坑,给过往的行人、车辆带来安全隐患。(2月7日《保定晚报》)
近年来,各地城市因“井篦子”缺失而导致行人受伤,甚至丧命的事例已经发生多起。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井篦子”缺失之后无人及时补上所致。
按说,管理好一只小小的井篦子也并非什么难事,只要管理者责任到人,分区管理,及时查看,发现井篦子缺失就及时补上,就完全可避免行人被“咬伤”或“咬死”。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城市大街小巷里井篦子的管理往往处于“失管”状态,一些管理部门往往将井篦子一盖了之,至于井篦子破损、缺失了,大多无人及时修复,往往直到出现“张口伤人”了,才会去追究责任。这无疑是一种管理缺位的表现,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种漠视。
众所周知,大街小巷里的井篦子一旦缺失,势必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脚底安全”。可以说,一只小小的井篦子,表面上看似乎并不起眼,但它却考验着我们城市管理者的责任、能力和水平,也关乎着对人民群众“脚底安全”的重视程度。
如何管理好一只小小的“井篦子”呢?广州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广州曾专门出台并实施《广州市井篦子设施管理办法》,明确井篦子维护责任人“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这无疑是强化井篦子“兜底责任”的一种体现,不仅有利于井篦子隐患治理,而且也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脚底安全”。
希望各地有更多的城市能借鉴广州的好做法,切实落实好“井篦子”管理责任,善待好、呵护好、管理好这只小小的“井篦子”,从而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脚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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