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诱导超量点餐被罚,反食品浪费就该动真格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服务人员在消费者点餐时,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店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12月2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其中,一家饭店未张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语被予以警告处罚后,复查时虽然张贴了反餐饮浪费宣传提示,但服务人员仍在消费者点餐时主动推销、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不必要的餐饮浪费。市场监管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12月22日《扬子晚报》)
我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此次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一部分饭店、餐厅因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诱导超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受到了警告或罚款1000元等行政处罚,一点也不冤。笔者认为,反食品浪费就该动真格,用法治遏制舌尖上浪费。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有多个案例是餐厅经营者未主动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与上述饭店案例相似,金湖县一家餐厅在收银台、用餐包厢等处都没有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通过与用餐的消费者确认,服务人员也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此外,执法人员还在后厨发现了较多倒掉的食物。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然而,在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并未按规定整改到位,最终被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应该说,这些餐饮单位无视法律规定,就应当动真格予以惩罚。
现实生活中,一些餐饮单位经营者唯利是图,一般不会主动提示提醒消费者防止浪费,甚至还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针对这种违法行为,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坐视不管,经营者未受到任何惩罚,那么,反食品浪费法的落实便大打折扣,或将沦为一纸空文。市场监管部门动真格,对违法的餐饮单位开出“罚单”,等于对此类违法行为亮出“黄牌”,是反食品浪费法的一次执法实践,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也给当地餐饮企业敲响了警钟。这样,对反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惩罚,才能倒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杜绝舌尖上浪费。
反食品浪费,不该是一句空话。首先,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法治真正发挥威力,成为一把遏制舌尖上浪费的“利剑”;其次,诱导超量点餐被罚系列典型案例,就是一堂反食品浪费教育课。餐饮企业经营者不能一味追究经济利润,必须把“遏制浪费、节约粮食”放在首位,既不能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也要依法对超量点餐等食品浪费行为进行必要的提示提醒,并主动提供“半份、半价”菜品,积极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打包,从源头上厉行节约食品。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当转变消费观念,自觉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到餐馆用餐时,一定要按需适量点餐,剩余食品也要应尽量打包带走。这样,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让节约粮食成为生活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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