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名家专栏 > 丁家发 > 列表

丁家发:“一人高空抛物全楼验DNA”不该成常态

2024-09-23 08:43:4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高空抛物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刑罚,其中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则有关“高空抛物”的通知截图引发热议。事发小区为江苏省昆山市印象花园小区,有人高空抛大便,随后,物业发通知让全单元楼住户验DNA配合调查。该小区物业人员证实,这则通知确实是物业所发,此事发生在9月17日,目前辖区派出所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中,还没有查到肇事者。(9月22日《大连晚报》)

  无独有偶,近日,在江西鹰潭贵溪市发生的一起高空抛物案,也是要求全楼验DNA。近年来,为揪出高空抛物的元凶,“一人高空抛物全楼验DNA”已成为常态。笔者认为,如此劳师动众的做法,虽然能震慑高空抛物肇事者,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消耗了无辜居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是一种浪费行为,应当采取措施避免类似做法。

  高空抛物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刑罚,其中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些高空抛物行为威胁公共安全,即便没有造成伤人等严重后果,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高空抛弃菜刀、剪子等危险物品即便未伤人,一些地方法院也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实刑,让作恶者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现实生活中,由于大部分的高空抛物行为,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加上界定和揪出元凶存在一定的困难,不少肇事者最终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就很难起到震慑作用。在“不会砸到人”等侥幸心理作用下,加上违法成本较低,高空抛物行为就难以遏制。近年来,为了震慑高空抛物者,一但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找不到元凶,通常都会采取“一人高空抛物全楼验DNA”的做法,揪出并严惩元凶,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高空抛物现象。

  然而,“一人高空抛物全楼验DNA”也并非万能,如果有人恶意高空抛物,采取戴手套等防护措施高空抛物的话,全楼验DNA将失灵,并不能找出元凶,反而浪费了无辜居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谓得不偿失。因此,“一人高空抛物全楼验DNA”不是一个好的选项,不该成为常态,应当采用现代科技等手段,让高空抛物无处藏身。比如,在居民小区安装高空摄像头,建立智能监控系统等,对高空抛物等行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在高空抛物行为发生后,能够查看监控精准锁定元凶,从而避免全楼验DNA,不必再惊扰无辜的居民。

  高空抛物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根源在于少数居民法治意识淡薄、文明素养不高,常常图方便一抛了之。在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肇事者的同时,还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举办法治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知晓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以逐步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这样,人人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不再随意抛物,方能彻底杜绝高空抛物事件发生,让“头顶上的安全”无虞。

更多

热门关键词:高楼 丁家发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