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阻档救护车致患者离世?私家车难推其咎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2月6日早上,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一小区内,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老人送医看病被延误,遗憾离世。12月8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卫健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们正在对相关情况调查核实。同时,该县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已看到救护车被私家车阻挡的视频并报警,视频也已经提供给公安部门。”(12月9日大皖新闻)
抢救危重患者,就是和时间赛跑。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无疑堵塞了救人的“生命通道”。而令人遗憾的是,患者因抢救被延误而离世。无论这起悲剧,是否与私家车“任性”阻档有直接关系,私家车都难推其咎。笔者认为,“生命通道”岂容堵塞,针对私家车阻档救护车“任性”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超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事件中,私家车拒不避让,阻碍救护车通行,无论患者死亡与其是否有关,都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可以处200元罚款,记3分。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将会面临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拘留等行政责任。如果医学证明拒不让行耽误治疗与病人的死亡结果有关联,那么车主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车主明知患者需要救治,在看到救护车进入小区后,故意将车停入小区唯一通道,挡住救护车驶离,意图使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则涉嫌故意杀人罪。因此,有必要查清私家车的真正动机,并顶格予以最严厉的惩罚,才能以儆效尤。
现如今,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已成为大多数司机的共识。然而,仍有极少数司机 “任性”而为,拒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耽搁了急救和救援的时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类交通违法人员,如果得不到应有惩罚,就可能出现一些“任性”的效仿者,将导致越来越多的类似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行为。因而,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此类违法行为零容忍,且处罚要让违法者有“痛感”、长记性,方能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以警示驾驶人员不要以身试法,再“任性”做出类似违法行为。
总之,“生命通道”维护,人人有责。广大司机应当引以为鉴,平时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旦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时要及时避让,让“生命通道”能一路畅通无阻,不让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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