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商品房变“阴宅”,我的安居权谁来保障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的祭祖节日,承载着人们对逝者的哀思与追忆。然而,佛山市南海区宏宇天御江畔小区的“骨灰房”争议撕开了城市化进程中一道隐秘的裂缝。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在广东乃至全国多地已非孤例。(3月23日《羊城晚报》)
小区的商品房,变成安放骨灰的“阴宅”,其邻居肯定会产生阴影,甚至恐惧感。“骨灰房”现象在全国多地普遍存在,很容易引发邻里纠纷和冲突,是政府部门必须关注和解决的民生痛点问题。笔者认为,居民安居权需要保障,不能让“骨灰房”继续侵扰居民安居的合法权利,商品房变“阴宅”当休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墓地资源紧张与殡葬成本攀升的矛盾愈发凸显。一些城市的墓地价格持续攀升,许多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导致一部分人选择在住宅内解决骨灰存放的问题。如一线城市墓地价格有不少已超过10万元/平方米,而商品房价格却持续走低,不少区域已不足1万元/平方米,“买商品房存骨灰”的性价比极具诱惑力。同时,一些原本位于城郊的墓地被城市建设所覆盖,墓地迁移至更远的郊区,给居民祭扫带来不便,也促使部分人考虑在城区住宅内安置骨灰。而大多数情况下,商品房变“阴宅”,附近的邻居大都不知情,不仅侵犯了邻居的知情权,更是侵扰了安居权。
“骨灰房”无疑破坏了小区居住环境,给其他业主带来心理上的不适和压力。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对“骨灰房”尚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这种法律上的模糊地带,使得一些业主在改造房屋用途时有了可乘之机。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对于住宅改为非居住用途的监管往往存在难度,物业公司在执行管理职责时,可能会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难以对业主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而“骨灰房”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房屋贬值,损害其他业主的经济利益,容易造成邻里关系紧张,相关纠纷和冲突时有发生,也严重影响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骨灰房”现象出现,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民生痛点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遏制。首先,“骨灰房”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侵犯安居权的行为,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改变商品房或住宅用途,将其改造成“骨灰房”,同时赋予物业制止权,让“骨灰房”再无生存的空间和土壤。其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公益性墓地的供给,严禁炒作墓地哄抬价格,让普通家庭买得起公益性的低价墓地,提高购买墓地的性价比,从源头上遏制“骨灰房”行为。此外,推动殡葬观念革新,采用给予生态葬补贴等优惠政策,大力倡导民众选择海葬、树葬、花坛葬等绿色殡葬方式,既减轻了民众的经济负担,也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总之,通过法治约束,倡导绿色殡葬,“骨灰房”不再侵扰安居权,让小区居民都能在和谐、安宁、愉悦的环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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