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不要随便许诺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每个许诺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不是随随便便向他人炫耀自己。而且,每个许诺既要对亲朋好友负责,又要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而且,有些许诺是不需要告诉任何人的。比如孝敬父母,只需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不需要公之于众。这是因为,百善孝为先。只有懂得感恩父母,以及自己的祖父母等长辈,才能让公众看到一个人的基本品质,并以此取信于人。
一个不孝敬父母和长辈的人,他又怎么能孝敬其他老人?他又怎么能关爱社会,关爱天下百姓?所以,许诺必须慎之又慎。不管是哪方面的事,如果自己向他人作出了承诺,那就要诚实守信,想方设法兑现诺言;如果不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那就不要向他人随便许诺。因为,每个人的能力和精力是极其有限的,不是无限的。
即便是朋友之间,也应当本着能帮就帮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做出承诺。不管是助人为乐,还是借钱给别人用,都不能超出自己的实际能力,更不能让家庭发生矛盾。只有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才能把自己的许诺变成现实,才能达到助人为乐的目的。
尤其是拥有决策权力的官员,不能把手中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滥用权力向有求于自己的人许诺。因为,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手中的权力只能向人民许诺,不能把手中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只有敬畏党纪国法权威,才不会让自己犯错误;只有奉公守法,才不会贪赃枉法,把自己送进监狱。
只有不把许诺当成摇钱树,只有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党政干部才不会遭到糖衣炮弹袭击。拥有决策权力的人,只有夹起尾巴做人,才不会与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只有拒绝许诺,才不会变成企业老板用金钱和美色滋养出来的一只狗;只有懂得珍惜自己的人格尊严与生命,才不会把手中权力当成许诺的砝码,并从中非法牟利。
人与人之间的许诺,必须像山中小溪那样清澈见底,不能让许诺变成等价交换的条件和一夜暴富的幻想;人与人之间的许诺,必须经得起阳光暴晒,并把水分晒干,不要让曾经的承诺滋生霉菌和致命的黄曲霉素。
许诺不是儿童游戏,许诺不是几个人在一起用扑克牌“斗地主”。只要是违背党纪国法向利益索取者做出的承诺,自己一辈子都难逃出法网。因此,任何许诺都要遵守做人的底线,不能抛开底线天马行空。
许诺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为自己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又能让自己变成阶下囚。如何做出正确判断,需要每个人保持清醒头脑。而且,千万不要把许诺当成标语口号。只有用人品和党纪国法为自己的许诺保驾护航,才能让我们问心无愧,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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