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杀人公安厅长”能不能保住一条老命?
作者:毛开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月4日《新京报》)
赵黎平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22年之久,官至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退休前已是副省级官员。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公安厅长会杀人,而且用枪杀人,而且第一次没有把人杀死还进行继续追杀,而且杀的可能还是自己的情人。单说涉嫌故意杀人这项罪名,“杀人公安厅长”估计都难逃死罪,还别说这名公安厅长还涉嫌犯有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等多项罪名。那么,“杀人公安厅长”能不能保住一条老命呢?
“杀人公安厅长”为啥要杀人?从报道来看,主要是赵黎平身上不干净,被害女子要“揭发”他,双方未谈妥,赵故意杀人灭口。其实,赵黎平如果不杀人,即使被揭发之后落马,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都很小。一来,少杀慎杀是一种趋势,也是我国刑法的立法精神;二来,十大八以后已经被判刑的“老虎”中,还没有被判死刑的先例,像周永康这种罪大恶极的“叛徒”,最终也因为认罪悔罪仅仅被判无期徒刑。然而,赵黎平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而且情节特别恶劣,影响非常之坏,不判死刑估计难以平息民愤。
笔者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想做“道德判官”,只是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讲,觉得赵黎平应该判死刑。曾经为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担任辩护人的朱明勇律师分析称,基于目前官方披露的案件情况,赵黎平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很大,这应该是很权威的说法。朱明勇律师分析了七点原因(第一,被害人遭到赵黎平的追杀,赵黎平第一次杀害被害人未果,被害人曾试图报警,但终遭到赵黎平杀害,这一点说明赵黎平想致人死亡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第二,赵黎平在警界任职四十余年,并且身居高职和要职,对法律的规定以及杀人的后果应该非常清楚,做出这种行为,足见其主观恶性非常恶劣;第三,赵黎平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第四,目前从报道来看,被害人无过错;第五,从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赵黎平与被害人有感情纠葛,也可能是情人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痛下杀手,社会公众从道德上难以接受,社会危害性和影响都极其恶劣;第六,在反腐力度加强的大环境下,赵黎平事件给官员形象“抹黑”,这也是其社会影响恶劣的一个方面。第七,作为一个省部级官员,亲手用枪打死人,这个事件十分特殊和罕见,具有事发型的典型效应,这也或将成为其会被判处极刑的一个考量因素),非常到位。不管公众的观感还是专家的分析,“杀人公安厅长”估计难以保住一条老命!
当然,任何人都不能对嫌犯进行审判,审判权和判决权掌握在法官手中。在法院没有做出判决之前,任何人的说法和分析都不算数,没有法律效力。“杀人公安厅长”最终会不会保住一条老命,要等法院的最后判决。中央多次强调,要让广大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杀人公安厅长”做出公正合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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