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举报火灾隐患可奖”须落实保障机制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记者从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3月1日起《南通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施行,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查属实的可获得200~2000元奖励。(江海晚报3月4日)
近些天来,一些地方火灾事故频发,有的已经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
都说“隐患险于明火”,然而,发现隐患或根除隐患却并非易事。有的是麻痹、疏忽,有的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是排查不实、整改不力;有的甚至是故意隐瞒。
关注和参与消防,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没有旁观者,个个都是责任人。3月1日起施行的《南通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决定对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查属实的给以一定奖励,是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鼓励全民参与消防的创新和实在举措,值得期待和推广。
要使《南通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落到实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关键要落实相关保障机制。首先,要强化宣传,通过报纸、广电、网络、新媒体等做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其次,要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再者,该奖要奖,该罚必罚。对不实举报甚至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贬损、中伤举报对象的举报人,一经查实,须依法严惩,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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