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凤军:女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被捕,执法更要全方位考量
作者:苗凤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代理农民工讨薪案的女律师高丙芳突然被逮捕”一事近日引发社会关注。
4月10日,澎湃新闻从高丙芳律师的家属处获悉,高丙芳此前被指控虚假诉讼罪,被取保候审,但经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决定,于9日下午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逮捕。(2024年4月11日澎湃新闻)
女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结果因为某些事件存在,自己被执法部门抓捕了,事件出现,让外界百姓不明白,女律师只是原告的代理人,在维护原告利益工作中,即便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也不至于将自己卷入其中还受到刑事处罚,在该案中,在普通人的认知里,女律师也没有什么过错,执法部门怎么就可以随便将女律师抓捕了呢?在这一事件中,当地执法部门办案是不是有一些随意,或者是有一些感情用事呢?
在此新闻事件中,女律师为相关人员和单位代理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是拖欠工程款,也确实是涉事企业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而工程款也确实包括农民工工资,即便是农民工工资,是由包工头垫付了,但是执法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判决时,存在自身工作上的失误也不应该把责任转嫁给律师,而是本单位在案件调查时存在着欠缺,或者是原告在对被告诉讼过程中,隐瞒了相关问题的事实,执法方所说到的案件判罚让警方的公信力受到广大百姓的质疑,有损执法部门的形象,也不应该由女律师买单。总之,相关企业对于包工头存在着欠工程款行为,这是不争的事实。
女律师因为代理讨薪案被执法部门抓捕判罚,女律师从业多年,已经是将近快60岁的人了,经历的案件有很多,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也应该了如执掌,在此案件中,她怎么就会糊涂不懂法了呢?尤其此案件涉及农民工利益,而案件中即便是农民工工资由包工头垫付了,但相关工程承包企业也确实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违法行为,这一行为是事实的,执法部门在判罚中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吗?案件判罚出了问题,要思考一下自身工作是不是存在着漏洞,而不是将问责出现转嫁给别人,这如何让外界百姓看待这一案件呢?
女律师因为代理讨薪案被执法部门抓捕判罚,此事件在当今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相当大,在此事件落实过程中,希望执法部门在执行这一案件时做到全方位考虑,切不可草率,毕竟执法部门每一案件的执法不仅仅代表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更代表着执法部门的形象,坚决不能将案件的问题简单化,造成事件执法不可挽回的更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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