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不化妆被辞退”奇葩吗?
作者:乔志峰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上班不化妆被辞退,如此奇葩的辞退理由,你见过吗?湖南长沙肖女士通过试用期并与公司签下三年劳动合同,结果在工作近半年后,公司称其作为前台从不化妆形象外貌有问题,于是将其辞退。肖女士认为,这只是公司找的一个开脱,目的就是无故辞退她。(1月31日中国新闻网)
上班不化妆被辞退,如果这样的理由属实,想必会让不少人感慨看脸的世界是多么的残酷。不过,仔细想想,这也并非完全难以理解。每个职业、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个性要求,哪怕是在着装上,也都有不同的特点和风格。比如说,公务员和教师的着装,必须大方得体,不能过于随意;而作为娱乐圈的明星,一般都是怎么时尚怎么来。两者之间如果互换,就可能不太合适。化妆也是如此,有的职业素面朝天无所谓,有的岗位则确实需要化妆。
具体到前台来说,因为代表着单位的形象,并且处于接待的第一关,靓丽大方应该属于大多数单位对前台的基本要求。虽然单纯将前台当作花瓶也是一种偏见,前台也要有工作能力、讲究内涵,但希望前台能够适当化妆、让自己的外表更好一点,也并非太苛刻的要求。实际上,作为职场女性,不管是不是从事接待工作,注重外表也都是有必要的,也是对工作的重视和对其他人的尊重。
不过,单位辞退员工,是否真由不化妆引发,现在看来是有争议的。现实当中,也确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辞退员工,不惜想出各种各样的奇葩理由,使出千奇百怪的卑劣手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关键看法律。涉事公司表示,如果该女士对公司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愿意配合,并根据仲裁结果履行。我觉得这样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遇到劳动纠纷,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无疑是最科学合理、也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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