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给非法拉网捕鸟加设一道“法网”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大批候鸟沿我国海岸线向南迁移。最近,澎湃新闻记者与爱鸟人士经过多日暗访调查发现,在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岛上,山林遍布细密的捕鸟网,鹰、隼、鸮等保护动物频频触网被活捉或丧命,一些鸟类死体流向当地餐厅,成了食客盘中“野味”。10月27日上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方面回应澎湃新闻,关注到报道后,当地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且召开了专题会议,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10月28日《光明网》)
其实,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法拉网捕鸟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这种私自设网捕杀鸟类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可见,非法拉网捕鸟是一种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一些地方,甚至在自然保护区里,非法拉网捕鸟现象屡禁难止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为了吃野味尝鲜。眼下,在物质丰裕的年代,什么吃的、喝的都不用愁,一些人便把眼睛盯上了各种野生动物,大肆非法捕食野生动物。尤其是拉网捕鸟,由于抓捕方便,设备简单,加之一些鸟儿很容易“触网”,因而,每天都有不少无辜的野生鸟类成了人们餐桌上的一道野味美食。其二,打击力度不够。由于一些捕鸟者往往选择在偏远且僻静的林区里拉网,不易被发现。因而,“非法拉网捕鸟”现象一直屡禁难止。
众所周知,鸟类是人类的好朋友,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可以说,“非法拉网捕鸟”既是一种短视行为,也是一种害鸟害己的行为,理应予以严厉打击。
因此,笔者以为,有必要给非法拉网捕鸟加设一道“法网”。一方面,公安、林业、野保协会等部门要加大爱鸟护鸟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不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相关媒体,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严禁非法拉网捕鸟,做一名爱鸟护鸟的好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拉网捕鸟的力度,发现一起要严惩一起,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判刑的要判刑,让其付出“刑罚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自觉远离非法拉网捕鸟不法行为。
同时,还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大胆地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拉网捕鸟行为,让非法拉网捕鸟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有效打击“非法拉网捕鸟”的不法行为,为鸟儿营造一个安全、无忧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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