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堵地铁车门“被行拘”是一堂警示课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1月14日晚高峰,白某在乘坐地铁10号线时与他人发生纠纷,当列车行至十里河站时,准备下车的白某不顾工作人员劝导,用身体别住车门与对方理论,造成车门无法关闭,导致10号线外环全线延误8分钟。之后,白某因妨碍列车正常行驶,被北京公交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1月19日《央视新闻》)
仅仅因为在地铁上与他人发生一点小纠纷,白某就采取“堵车门”的极端方式与对方理论,结果导致该号线外环全线延误8分钟,此举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笔者不禁在想:这到底是无知呢,还是霸道呢?
近年来,在飞机、列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已发生多起,比如:在飞机上打架、在列车上扒车门、在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这一起起发生在飞机、列车、公交车上的蛮横行为,无疑是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一种漠视,更是对交通规则意识的一种挑衅。
众所周知,飞机、列车、公交车等都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其安全要求都很高。就拿地铁来说,其发车时间是有严格规定的,一旦发车延误,势必会引发连锁反应,不仅会耽误乘客的抵达时间,而且也会影响整个地铁运营的调度。因此,白某“堵车门”之举,无疑是一种恶意行为,必须为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买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白某“堵车门”行为已然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白某因“堵地铁车门被行拘”,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严惩和震慑,而且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堵车门被行拘”是一堂生动的警示课。
期待通过“堵地铁车门被行拘”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要严格遵守地铁相关规定,学会文明乘坐地铁,做一名讲文明、有素养、守公德的乘客,切莫干些“堵车门”这样的傻事,而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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