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为什么想“看电视”这么难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3项行业标准,严禁强制让用户开机看广告。新政实施后,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新买的电视机一开机还是广告。(12月13日《江海晚报》)
眼下,随着智能电视的问世,无论是在城里还是在农村,智能电视已走进千家万户。但每每打开电视时,“开机广告”便成了电视页面的“必访客”。“开机广告”涉及的内容既有商品推销,又有产品广告。开机广告于绝大多数电视用户而言,几乎没有任何信息价值,可用户想第一时间关闭“开机广告”却非一件易事,不是关闭按钮很难找到,就是按关闭按钮也关不掉,或是通过按钮看似关闭了,实则进入到了广告二级页面,要不停返回才能真正关闭。对此,许多电视用户一打开电视就对开机广告既害怕又生厌。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利用电视、电脑和手机等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可见,电视开机广告“关闭难”也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其实,早在2019年,中国电子商会就明确规定电视开机广告必须可以“一键关闭”。2023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又明确严禁强制让用户开机看广告,这不仅是对开机看广告的一种纠偏,更是对电视用户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
重罚之下大部分电视供应商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但依旧不乏上述新闻中提及的顶风作案情况的存在。部分电视供应商打着广告合约尚未结束的旗号打着擦边球继续“强制”观众浏览广告,部分电视供应商趋于利益使然的心理由于智能电视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和成品的价格透明度较高,导致电视售价难以提升。因此,电视供应商们通过设置开机广告来弥补利润损失,甚至将其作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一种手段。
治理电视开机广告“关闭难”,仅靠一道禁令还不够,还需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一方面,监管部门要“严把关”。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把开机广告的审批关和准入关。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严处罚”。执法部门要对恶意发布开机广告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警告的要警告,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资格的要取缔资格,绝不姑息纵容,更不能听之任之。
同时,规范整顿要跟进。相关部门绝不能任凭广告发布者随意设置“关闭难”按钮,为难电视用户,要规范整顿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让用户掌握“看电视”的主动权真正实现“想关闭就能关闭”,让用户开机“看电视”不再成为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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