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老头乐”屡屡肇事,是该“禁行”了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一起发生在河南南阳的交通事故,再次引发舆论对“老头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俗称)的关注。大约一个月前,刚刚毕业一年、年仅22岁的女教师小婵(化名)在出门买菜时,被一辆“老头乐”撞倒,随后拖行数米,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驾驶这辆“老头乐”的肇事者,是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12月23日《齐鲁网》)
一直以来,由于“老头乐”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且价格低、体积小、易操作驾驶等优点,而受到老年群体的喜爱和青睐,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习惯于驾驶“老头乐”出行。但随之而来的是,“老头乐”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也与日俱增,不仅严重威胁着老年司机的自身生命安全,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其他行人和其它车辆司机的生命安全。据报道,仅在北京一地,去年就有138人因为“老头乐”造成的事故不幸身亡。可见,“老头乐”引发的交通肇事,确实应引起高度重视。
据了解,“老头乐”之所以频频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其主因不外乎两个:其一,交警“失管”使然。由于目前我国对“老头乐”的管理还处于“真空状态”,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致使“老头乐”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任凭其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而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往往因为“老头乐”属于弱势群体而免于处罚,这也无形之中导致了“老头乐”的任性。其二,“安全意识淡薄”使然。许多驾驶“老头乐”的老年朋友,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往往在大街上占道、超速、逆行、横穿,甚至闯红灯,因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老头乐”存有安全系数低、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等因素,更是加剧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频发。
“老头乐”频频肇事,是该到“禁行”的时候了。据报道,北京已明确2024年1月1日起禁绝“老头乐”。希望各地紧随其后,尽早尽快把“老头乐”列入“禁行”范畴。
笔者以为,“老头乐”禁行是一种必要保护。一方面,“老头乐”禁行,一旦有“老头乐”行驶在大街、公路上,交警部门就可以依规依法予以查处,从而避免“老头乐”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大街、公路上横冲直撞,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老头乐”禁行,通过宣传和教育就会慢慢地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让老年人自觉远离驾驶“老头乐”。同时,“老头乐”禁行,对其它车辆和行人的威胁也自然就少了。可见,“老头乐”禁行好处多多,很有必要。
当然,在“老头乐”禁行之前,还有一点不容疏忽,那就是应把“老头乐”纳入交通监管范畴,让其像其它车辆一样“受限”,按照交通规章制度接受严格的“交通管制”,不让其成为“失管车”。如此,“老头乐”才能安全、平稳、有序地向“禁行”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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