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治理“处方药销售”乱象亟需监管发力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无证经营药品、销售禁售药品……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4起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处方药销售乱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1月5日《法治日报》)
处方药是为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具有依赖性易导致滥用,或具有毒性等潜在风险,患者自行服用并不安全。这说明,处方药并非可以随意销售。
众所周知,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它直接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尤其是处方药,其销售、使用等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监管,而不应随意销售、使用。否则,将会给服用者带来严重的健康安全风险。
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可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显然严重违反了本规定,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治理“处方药销售”乱象,还需监管发力。一方面,监管要“严把关”。卫健委、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处方药销售药店的审批、注册等进行严格把关,严防未经审批、注册的销售药店混入其中。另一方面,监管要“严处罚”。对于那些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妨采取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惩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也付出“禁业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合法合规销售处方药。
同时,监管部门应大力推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涉嫌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检举揭发,有效打击无良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不法行为。
此外,监管部门还需对药店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督促药店本着“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销售处方药,切不可为了眼前的经济效益而从事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
相信,只要监管严把关、严处罚,再辅以举报奖励和行业自律教育,就一定能有效治理“处方药销售”乱象,从而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处方药销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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