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举报火灾隐患可获奖励”是个好做法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记者从江苏省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3月1日起《南通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施行,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查属实的可获得200~2000元奖励。(3月4日《江海晚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不仅给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也给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这再次给人们敲响了一记安全警钟:防患于未“燃”。
众所周知,每一起火灾事故的发生,都始于对火灾隐患的漠视。因此,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关键在于发现隐患,排除隐患。
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火灾隐患往往视而不见,明明发现存有火灾隐患,却抱有侥幸心理,总以为火灾事故不会发生。因而,任凭火灾隐患长期存在,往往等到真的发生了火灾事故,这才追悔莫及。
那么,如何发现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呢?笔者以为,“举报火灾隐患可获奖励”之举,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据了解,很多当事方对火灾隐患往往麻木不仁,很难发现并及时排除。而通过“举报火灾隐患可获奖励”的方式,激发更多的人多一双“慧眼”,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就能帮助当事方及时排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见,“举报火灾隐患可获奖励”之举,值得点赞,值得提倡。
期待各地不妨学习和借鉴南通市“举报火灾隐患可获奖励”的好做法,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举报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队伍当中来,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从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刘一洁: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基层使命
李灿:《热辣滚烫》何以成为春节档冠军
武艳君:汲最美之“力” 永葆最美之“姿”
王毓:燃起“奋斗激情”齐心协力迈向“新征程
廖卫芳:别让烘焙门店成为食品浪费重灾区
陈建明:在基层的春天里扎根发芽
李蓬国:拿吃外卖卖惨,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娄义华:“国民”称谓泛滥,该休亦
廖卫芳:给老人鞋制定“国标”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