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请把消防通道“让”出来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现象再次引起网友关注。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身边的这类现象,呼吁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消除隐患。日前,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走访了我市28个小区,其中19个小区的消防通道或消防登高面被占用或堵塞。(3月16日《宁波日报》)
众所周知,消防通道就是消防车的专用通道,容不得被占用,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许多居民小区里,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现象十分普遍,致使小区一旦发生火情,消防车只得“干着急”,眼睁睁地看着火势蔓延,危及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实,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占用消防通道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防范消防通道被占用,还需“教育+处罚”双管齐下。一方面,消防部门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让广大居民知晓占用消防通道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让广大居民,尤其是司机朋友自觉养成“不占用消防通道”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对占用消防通道的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像查处酒驾、醉酒那样,通过扣分罚钱、列入“黑名单”、吊销驾照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占用消防通道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不敢贸然占用消防通道。
同时,要通过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大胆地对“占用消防通道”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让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不占用消防通道”的良好氛围。
相信,只要教育到位,从严执法,再辅以举报奖励,那么,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现象就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从而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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