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火灾隐患莫等曝光才整改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为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宁海方园小区、宁波酷乐潮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余姚市孙福莉食品店、余姚市名玺洗浴店等4家单位进行曝光。目前,消防部门已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月22日《宁波晚报》)
众所周知,火灾隐患如果不及时排除,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更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对长期存在于身边的火灾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有的明明知道身边就有火灾隐患,却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不会发生火情,而采取不整改、不排除的态度,任凭火灾隐患一年又一年地在身边存在;有的明明已经被消防部门查实存有火灾隐患,却一拖再拖,消极应对,拒绝整改,不是舍不得购置灭火器,就是任凭灭火器过期失效。有的甚至已经引发小火情,也不引以为戒,依然选择不整改,不排除隐患。怪不得,有的人直到真的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了,这才追悔莫及。
其实,一旦身边存有火灾隐患,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因为有隐患,就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近年来,各地火灾事故频频发生,不就是因为一些单位和个人没有对火灾隐患引起足够的重视吗?试想,如果一旦发现存有火灾隐患,就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排除,火灾事故还会发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笔者经常阅读各地的报纸,总会发现每隔不长时间,各地消防部门就会在报纸上曝光火灾隐患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各地存有火灾隐患的单位不在少数;二是各地消防部门很认真,也很重视对各单位火灾隐患的检查。此时,笔者不禁在想:如果一些单位和个人能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排除,消防部门还能查到各种火灾隐患吗?火灾隐患单位还能被曝光在媒体上吗?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
火灾隐患莫等“曝光”才整改。笔者衷心希望我们的一些火灾隐患单位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消防理念,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排除,从而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而切莫等到“曝光”才整改。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霍力伟:党建领路人才为本,推动国家发展新篇
朱波:让每天都是“3·15”
徐蕾:上好“大思政课” 激荡新时代青春力量
廖卫芳:整治医美乱象不能“一赔了之”
廖卫芳:本科毕业当“猪保姆”就不体面了吗
王佳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干部的责任与担当
李洋:乡土文艺焕发活力,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曹灿辉:别把付费面试辅导当求职捷径
又见“不合理低价游”,涉事游客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