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破解农村男青年“婚配难”亟须综合施策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我从二十四五岁开始相亲,现在三十出头了,还没找到合适的对象结婚。不是不想结,实在是结婚的费用太高了!”来自江西农村的程为(化名)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道,这些年,其所在农村地区仅结婚要的彩礼就从30万元左右涨到了50万元左右,“越想攒钱结婚,结婚花销却越来越高,越来越结不起了”。在农村,像程为这样因为结婚费用太高而结不起婚的男青年不在少数。(3月25日《法治日报》)
据了解,农村男青年“婚配难”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农村男女人口性别比失衡,男性数量多于女性;其二,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其中青年女性外出后更倾向于在外结婚,加剧了农村男女人口数量的失衡,导致农村适婚女性数量越来越少;其三,在农村地区,结婚除了高昂的彩礼外,男方还被要求在县城买房、买车等,也导致出现男青年婚配难现象。
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布涉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的调研报告显示,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愈演愈烈,已对当地农村家庭建设和基层社会稳定均产生明显冲击。可见,破解农村男青年“婚配难”已是势在必行。
笔者以为,破解农村男青年“婚配难”亟须综合施策。一方面,亟须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的力度。各级政府部门不妨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治理高额彩礼等共性问题,比如将彩礼问题纳入村规民约范畴,具体可以包括界定彩礼限额、明确给付机制,并制定配套的调解方案和惩治措施等,从而倡导健康婚俗。另一方面,亟须发挥法治的力量。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对于高额彩礼问题显然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让更多的农村青年了解和认识民法典的内容,并自觉以法律要求和导向规范婚姻行为。
同时,还可借鉴“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治理模式,对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文明节俭的现代婚俗,让更多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抵制高额彩礼、倡导健康婚俗的必要性,从而让更多的农村男青年“谈得上恋爱,结得起婚”。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帮助更多的农村男青年切实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既让他们有底气、有勇气谈恋爱、谈结婚,又让他们的婚后生活有保障,从而真正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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