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网购食品“分量缩水”是一种消费欺诈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宣称“3公斤装”小龙虾,实际只有1.4公斤。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时当心份量“缩水”。(3月10日《中国消费者报》)
按说,网络商家宣传的食品重量应该与实际的食品重量相符,这才是诚信经营的一种体现。但事实上,一些无良网络商家出售的食品往往存在“分量缩水”现象,这无疑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说,网购食品“分量缩水”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欺诈。
据了解,网购食品“分量缩水”现象十分普遍,主要是因为证据收集难、维权成本高、隐蔽性强,加之,有不少消费者即使发现网购食品存有“分量缩水”事实,也懒得计较和较真,更是助长无良网络商家在克重上做文章、动手脚。
笔者以为,防范网购商品“分量缩水”,还需多方发力。首先,网购平台应建立健全商户管理制度。一方面,网购平台应当适当提高准入门槛,增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定期检查食品描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网购平台需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更为严格的惩罚机制,以威慑潜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惩处或清退违规商家,并完善商家信誉评价体系。此外,网购平台还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开发和推广使用电子秤等设备进行食品重量验证的技术解决方案,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
其次,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食品“分量缩水”等违法行为,又要积极处理消费者的反馈与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商家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问题的商家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促使商家自律,减少违法行为。对某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食品,推行更为严格的标识标准,要求商家明确标注净重、毛重等信息,避免消费者被误导。
其三,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有良好评价和信誉的商家进行购物,并注意保留消费证据,便于日后需要维权时作为证据。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网购食品“分量缩水”欺诈行为,既要坚决说“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合理赔偿,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自认倒霉,不计较、不较真,任凭无良商家“缩水式”的消费欺诈。
当然,网购商家也应树立“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杜绝食品“分量缩水”不法行为,切忌故意在克重上做文章、动手脚。否则,消费者一旦识破“缩水式”消费欺诈伎俩,必定会“用脚投票”,那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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