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女子拒缴拍卖余款被罚8万的警示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12月5日通报:11月7日,我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决定于11月24日上午10时至25日上午10时公开拍卖“18611999999”手机号码,竞得人应于12月3日前缴纳拍卖余款。11月25日上午9时36分,肖某某以最高价2614万余元竞拍成交,但未按期缴纳拍卖余款,且明确表示拒绝缴纳拍卖余款。肖某某的行为扰乱了司法拍卖秩序。鉴于肖某某现怀身孕,暂不宜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我院决定对其罚款8万元。(光明网12月5日)
此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页面重要提示栏均载明: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司法拍卖活动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首先,司法拍卖是一种强制处分行为,是人民法院就查封的执行标的物按照拍卖的方式出卖给最高应价者,从而获取执行标的物变价款的执行措施。虽然司法拍卖程序始于债权人的申请,但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之后,整个程序都是由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来主导,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来最大限度提高执行的效果,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周所周知,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实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的重要强制执行措施之一。然而,竟有人漠视法律,企图在竞拍中投机乃至公然挑战既定法律权威的确定秩序,此类行为必将受到严厉处罚。这是因为从实体法效果看,竞买人取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私法上因买卖而转移所有权的性质,故司法拍卖同时具有合同属性,此时拍卖标的物的出卖人实质上还是债务人,人民法院只是依据法定职权取得了强制代理权。所以司法拍卖是一个既有公法性质的处分行为,又有私法性质的合同行为。
网络司法拍卖是为实现申请人胜诉权益,依法高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强制措施,具有不容挑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所有程序均有严格法律依据。竞拍人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详细了解相关竞拍规则和法律后果。任何扰乱司法秩序的人,人民法院都将依法予以处罚。
女子拒缴拍卖余款被罚8万的警示:司法拍卖平台不是一般的网络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切忌盲目跟拍,更不能恶意竞拍、悔拍,否则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赔偿差价、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参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竞拍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应详细了解相关竞拍规则和法律责任,审慎行事,千万不要贸然行事,更不能挑战司法底线、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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