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不按规定路线练车被查处的法律警示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月1日,天津双港大队交警发现一起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情况下,教练车私自占用道路开展教学的违法行为,交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对教练员及学员开展宣传教育,且根据相关规定,对教练员处以罚款100元并给予警告。(《今晚报》2月4日)
或许,有网友觉得交警是不是管的太宽、“卡”的过死了点儿,在道路上开展教练活动也被处置罚款并警告!其实,交警的“管”是有根据的,按照规定,教练车只能在辖区取得教学线路审批路段进行正常驾驶技能训练,未按照程序取得在辖区规定线路进行教学审批的驾校车辆,不准许随意开展教学。时值年底新春、寒假学习考取驾照学员增多,为预防交通事故、车辆堵塞等,公安交警对辖区内教练车不按规定线路训练、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等行为进行治理,是完全有必要的。
众所周知,教练车由于是特殊车辆,大多是没有驾驶技术的学员练习驾驶,如果在车流量大或路况不佳的道路上行驶,很容易发生危险,所以由交警部门划定了专门的行驶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更值得说道的是,教练员作为驾驶人的老师,应将驾驶技巧、安全行车的观念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授给学员,正所谓:“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可是有的教练员却置法律法规而不顾,成为了“反面教材”。作为一名合格的驾校教练员,想必都应该知道,对于路面教学线路公安交管部门是有规定的,不能自己选择路线进行教学。一味我行我素,置法律法规以不顾,既是对自己不负责的表现,还存在“误人子弟”之嫌。
不按规定路线练车被查处的法律警示。随着自主练车的学员逐渐增多,驾校教练带学员上路练车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一些教练为图方便,带着学员随便选取道路练习,结果部分学员练车时“乱走”,这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安全隐患,必须严厉查处。教练员要自身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以身作则,引导驾驶员养成守法驾驶意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文明驾驶、遵纪守法的榜样,不得在违反规定线路外练车,影响道路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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